法定事實己經核實,無職業,無土地依據依法賠付社會保障費,生活費。
被告:南康市人政府 案由:國家賠償 訴求:法令被告依法賠付原告社會保障費,生活費。 事实:1二千年法院认定原告無地據,地證,無土地權,08年7月16日在鄉政樓,鄉长,書記,法官,村幹等七官會議核實;沒有依法訂立地包合同無據給與原告土地權,法官定言,判決無錯。 2原告健康應征加入解放軍,在地下工作身患風濕關節病痛,退伍時身體一般享有醫療補助,退伍軍人記表爲據。 3原告妻子因數場官司,土地權利糾紛受社會各方的傷害身心承受不了精神分裂,二次住院因無錢醫治強行出院。 責任理由:1依據《憲法》第五條,依法行政,執政爲民,法文生效法無條件服從,法定事實己經核實,原告無職業,無土地依據《物權法》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二款,國家政府應依法付給原告社會保障費,生活費。 2依據07年省政府公開信省財政惠農項目第三十一條,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享有定期定量補助。 3依據《憲法》第四十五條,原告爲國盡了義務也應沐浴黨和國家的陽光,原告年老疾病,無職業不圖榮富貴,只求衣食住病,依法有權獲得社會的物質幫助。 本訴事實原告申請無效特訴人民法院依法審判 呈訴:最高人民法院 欢迎各界人士发表宝贵建议,本人定感激不尽! 2008年12月
我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的农民,2008年土地被征用至今未得到失地农民的保障我曾经多次上访地方政府回答都是敷衍带过,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得不到保障一家老小生活无法着落。我该到哪里讨回公道解决我的吃饭问题!!!!!!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如果有指导、服务和监督义务的机关违法指导属于行政乱作为吗?如果违法指导可以行政复议吗
近几日我村领导到我们种植的合法承包的土地上测量地的亩数,有进一半的村民的承包地比承包合同上的要多一点,村领导要求村民缴纳每亩500元的承包费用,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我朋友是继母 前夫已故 有个女儿 也已经嫁人 但她房门一直锁着 两室一厅的房子 朋友生活晾衣服没地方晾(女儿房间在阳台)被锁着 请问应该怎么办。。谢谢
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一下,我们这开发需要征收土地现在就是不管您同意还是不同意到最后都要给你征收走,现在征收土地也没给老百姓什么说法,一没有征收补偿的文件,二没有什么合同,光凭镇里领导说一声就来人给量地征收,这有什么法律依据能让我们维权吗?谢谢。
你好: 93年我们村大部分土地被电厂征用,按当时规定有200多人依法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但并没有安排工作。如今18年过去了,我们曾多次反映,但始终没有结果。一大部分人现已到了退休年龄,生活没有一点保障。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因病致残十几年了,与我结婚二十多年的老公利用我身体的残疾,屡次三番的背叛我们的婚姻,让我承受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不想再这样屈辱的活着,我想离婚,可我生活又不能自理,请问离婚后如能才能保障我的生活呢?
我父亲今年63岁了,由于家里负担大,不得不外出务工,就在前一月,父亲在工作时脚跟受伤骨折,医生说要三个月脚才能下地,但现在在医院就只服用点胶囊药,因远离家里,照顾不方便,父亲想回家休养,想老板一次性补偿一些费用,可老板不愿意,只想那几千块钱打发了事。我查了一些资料,说是超过60岁的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我想
1994年2月后结的婚,当时女方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更改证件后登记,这个婚姻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