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周边有比较大的院子,村里面为了扩建道路,擅自把我们家的院子纳入扩建公路的建设中,发现我们家的挖机沿墙角往下挖了很深,逐步接触到地基了,我方担心有影响到房子的安全性。跟村里干部协商不成,应该走什么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赔偿
易贤家为某村村队长,易大华为道路建设承包老板,易贤家觉得路按照要求修好,便找到承包老板易大华理论,却遭到易大华,和其弟弟妻子的一顿打,后来易贤家的儿子回来后找到易大华家中与其理论,解决此事,却被易大华的妻子拿菜刀砍伤手腕,且咬伤手指头。易贤家由于正当防卫拿凳子打掉易大华妻子的牙齿。易贤家之子在医院住
今天(2011年3月23日)晚上21:11本人在布吉桂芳园5期23栋楼下道路行车,准备拐入地下停车场时,被一台粤BD325H的宝马车挡了个正着,刚开始车主有移开的让路在意思,但后期索性下车头仰仰的打电话,我拉下车窗问他请让开,他依然头仰仰的不给正视的讲电话,于是我再喊着问让开,他也没接话,于是我就打了110,这时他像触电
大家好! 我的新家在公路的前方,接下来是我家的旧厝,后面是邻居家。邻居家要从我家旧厝的大庭经过,我家的大庭地基以前是用小石头磊起来的不牢固。车子过了地就会下限还有房子就处于危险,很可能会倒塌!所以我们不让大车过,今年邻居很过份居然载了七八车的大石头把我们整条路口全堵了,连人走路过多有点困难,在
案情介绍如下: 我弟原为一名银行行长,期间因与他人合伙参与资金操作业务,后合伙人出逃,资金已无法追回。月初,有个债主上门讨债,我弟无奈之下找朋友借款200万去还这个债主,高利息重压之下(四分五分的)我弟为了不拖更多人下水,决定辞职出走,在借款的第二日即出走。出走后我弟有发微信向朋友说明情况,并表明还款意
案情介绍如下: 我弟原为一名银行行长,期间因与他人合伙参与资金操作业务,后合伙人出逃,资金已无法追回。月初,有个债主上门讨债,我弟无奈之下找朋友借款200万去还这个债主,高利息重压之下(四分五分的)我弟为了不拖更多人下水,决定辞职出走,在借款的第二日即出走。出走后我弟有发微信向朋友说明情况,并表明还款意
1995年.同一块地.生产队长将它申请给甲.又将它卖给乙.于是乙就叫亲戚和甲混闹.亲戚并将甲打成轻伤害.于是甲的家属将乙打成重伤害.乙现在到公安局告甲故意重伤害.公安机关光管重伤害还是要管事情的全过程.还会不会追纠其他与事情有关人的责任. 乙的亲戚委托乙告甲重伤害.乙可以是合法的委托人吗.要是合法的.乙的责任和权利是
甲的儿子乙有两个儿子丙和丁。甲有一块很大的地,上面建有祖屋,分给五个儿子,其中乙分到了一部分,在约20年前甲死去,房子就归乙使用。分给乙的这一部分祖屋并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只是跟甲的其他祖屋并在一起有一张房产证。后来乙的两个儿子丙和丁不断长大,乙决定将父亲甲的祖屋和另一块地拿来制作成抽签让儿子们抽,抽到什么
现在这方面的纠纷太多,律师解说都很空洞。我也看见很多这样的案例,最后大打出手,打得头破血流的比比皆是。大体情况是相邻方房屋一方先修建且出屋檐,另一方后靠墙后建。矛盾凸显,后建方要锯掉前者的屋檐。因为一般双方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来说基本上都是土地转让购置的,譬如说从破产的企业单位买来的。
由于修缮房屋,而承揽方多收了定作方的钱,现在定作方要求承揽方予以退还多收的钱,而承揽方不肯退,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定作人打了承揽人一巴掌,于是承揽人报案到公安局,说定作人打人,要求予以去医院拍片子,现在定作人也出钱给承揽人去拍了片子。请问,承揽人对于修缮房屋多收定作人的钱,能否要回,还有承揽人拍片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