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道路建设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因道路建设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易贤家为某村村队长,易大华为道路建设承包老板,易贤家觉得路按照要求修好,便找到承包老板易大华理论,却遭到易大华,和其弟弟妻子的一顿打,后来易贤家的儿子回来后找到易大华家中与其理论,解决此事,却被易大华的妻子拿菜刀砍伤手腕,且咬伤手指头。易贤家由于正当防卫拿凳子打掉易大华妻子的牙齿。易贤家之子在医院住院期间共用去医疗费,医药费8000元。现在双方经调解多次无果,易贤家决定起诉易大华一次性赔偿易贤家之子医疗费8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误工费3000元。请问要如何写起诉状,有哪些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是什么?谢谢 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那一抹清茶(湖北)
提问时间:2010-11-24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