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借贷纠纷引发债报案告诈骗
借贷纠纷引发债报案告诈骗 案情介绍如下: 我弟原为一名银行行长,期间因与他人合伙参与资金操作业务,后合伙人出逃,资金已无法追回。月初,有个债主上门讨债,我弟无奈之下找朋友借款200万去还这个债主,高利息重压之下(四分五分的)我弟为了不拖更多人下水,决定辞职出走,在借款的第二日即出走。出走后我弟有发微信向朋友说明情况,并表明还款意愿及承诺还款计划,但该朋友却凭该微信向刑警队报案说我弟诈骗。当初借款时我弟是和他朋友说要资金周转(有微信记录),借条期限一个月,未书面约定利率及资金用途,我弟对这笔200万的借款尚有偿债能力,因其在外还有债权,他出走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去追债,不是死帐;但其朋友在报案时称借款是要给我弟做银行业务内保外贷的,其通过关系让警方立案并网上追逃。我弟尚不知其朋友已报案,月末借款期限快到了,我弟传微信给我要先付利息或部分偿还,请问这种情况下,付利息或部分偿还是否有助于日后的判决?是否能构不成诈骗罪?日后如全部偿还后是否可以免于刑事责任?目前该如何应对? 注:我弟现不敢回来,因有很多黑道的人在找他,他现在还无法全部偿还借款,但已有收入且要分批还款,请问警方在立案追逃后多久会提起公诉?公诉前还清借款和公诉后还清借款有差别吗?在抓到人才算破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bh11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4-26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