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案件已结,被执行人跑了,4年后在北京朝阳继续已民事借贷纠纷被人告,我是否可以告他诈骗
案件已结,被执行人跑了,4年后在北京朝阳继续已民事借贷纠纷被人告,我是否可以告他诈骗 07年一个叫宋晓强的陕西人跟我借了15万,08年我向义乌人民法院上诉,并已结案,可是判决下来后宋晓强就跑了。之后一直杳无音讯。
今年我无意在全国被执行人查询网上看到,宋晓强于2011年6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又被人告了。案号(2011)朝执字第07362号。现在还处于执行中状态。我本想通过义乌人民法院查到诉讼人的联系方式并找到宋晓强。但是义乌法院告知,要想找诉讼人的联系方式必须要找朝阳人民法院才可以。
我想问下,如果我们找到了宋晓强这个人,是否可以向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如果这个人还在北京,按照他这样蓄意借钱不还又逃跑又继续骗人的人,我是否可以告他诈骗呢?如果没找到这个人的话,我也可以向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请法院强制冻结宋晓强的银行卡之类的吗?还有如果还是继续找不到他人,他跟我借钱时,已经结婚,并未离婚,我是否同时可以申请把他老婆告上法院,跟他老婆要钱呢?或者跟他父母要,他父母有房子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nun(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5-20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