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在山东烟台买了一间房子(经测量为120平方),没有过户,现在房主起诉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应该怎么判?
法院判定 合同无效,那么卖主如何赔偿?
现在面临拆迁补偿,卖主起诉 收回,
现在法院调解补偿,
合同上是村里盖的章,
我是山东青岛即墨的户口。
交首付那条没什么问题了,关键就是“买完产权后2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这条是不是意味着我20日内就得交首付办贷款?是20日内开始办理,还是20日内必须办完? 我的理解是20日内开始办,但不一定办完,而且中介也是这么说的,如果这样的话,我还可以将她一军,什么时候给钱还得看我。 当然,作为我来说,不想利用合同
5年前 我在外地买一间房子 当时没有过户 现在房子要拆迁了 原来的卖主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应与受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不是有这条规定吗?
我是09年6月9日跟开发商签定的买房合同,里面约定1.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出卖人支付累计应付款的2%违约金.2.逾期付款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我因为当时公积金刚刚缴纳了两个月,要等
我在前几天看上了一个房子,但是房子没有房本,但是由于比市场价低了5万,我还是动心了,他们说得先交一部分首付款,然后再等他们办房产证,当天我们就在中介签了个定金协议,付了对方2万定金,过了几天我又去中介和她签了一个次新房的合同,又给了她68万房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写的是如果对方在一个月之内办理不下来房产证,
简单说吧,4月的时候我买房通过中介签了个合同,当时对方说没有房产证,她就拿出了个纸像个什么合同吧证明房子是她的,好像是购房定金合同,说现在她们的房子是单位的大产权,她可以分户。她说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办下来,当时房子卖得比较便宜,便宜10w左右吧,他要求得全款,先给钱,最后好说歹说我就80w,那个房子总共是105
我与开发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是在2010年9月28日首付20%,9月29日国家政策首付30%才可以贷款,现在开发商要我补交10%的首付款,我又没有那10%的钱怎么办?
我与买方签订了卖房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付款,但买方未按时付款,已经超过合同内规定时间两年了,请咨询合同是否还生效?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本人承租商场档口,面积12平米,因消防检查不合格,商场要求用户做防火装修,费用自行负责, 因四面墙不可支撑,需要重新做个房盖要求(要用砖),我们无法承受相应费用,不知这费用是否由商场负责?如若不盖我们可否要求不再续签下年合同(已经缴纳了一半的资金可还没有签合同因为事先它们没有说装修的事),这样我们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