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读书户口迁出,但现在一直在外打工,老公跟我一样情况现在也没有稳定工作,现在老家补占我是否能得到一定的赔偿
现在我们也没住房
有一套48平米产权房可能拆迁,产权人为母亲1人,户口暂无,实际居住父母、女儿女婿及外孙女。现想将父母两人户口及其女儿、外孙女四人上海户口迁入,请问拆迁安置时候,产权房的安置是除了面积外,是否会考虑户口?这种情况,分得两套房的可能性大不大?
公司在9月25日宣布旗下三家门店转卖给其他人独立经营,原工司不参与管理,10月1日生效,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来,请问,如果我们选择不留下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员工有补偿,谢谢!
农转非后茶山的使用权是否还有,如果20多年以后征用土地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
我想询问一下,1981年我们在农村分了田地和茶山,1986年因为工作原因,我们农转非搬迁到了另一个县,户口也迁了过来,现在村子把当年分给我家的茶山和别人的茶山卖了,我们可以要求分钱吗 但是当年是说茶山30年不变,为什么不可以分呢
本人1993年来的江门**公司工作,在原陕西工厂停薪留职。在江门工作至今,期间2003年江门**公司转换名字和体制(原名字倒闭处理)工作.人员.场地.产品等等没有任何变化(非本人原因转到新公司工作)。2008年原停薪留职工厂过程政策破产提前退休当年40岁,人依然在江门工作至今。现在江门公司停产裁员我也被裁。工作21年期间
我家里房子是老宅基地,90年修的房子,4层楼,4个门面,现在面临拆迁,征拆办的人说: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允许有门面,所以门面只能按照住房的价格进行补偿,这样的说法对吗?房屋的价格按照市场价进行一次性补偿,请问市场价是否可以拿周边楼盘的买卖价格进行参照呢? 房屋有城市规划许可证
央产性质的承租公有住房,依据国管办2011年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解答》,“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成套公有住房承租人去世后,产权单位原则上不能再以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新的住户建立租赁关系
被辞退就得马上走人,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在这个公司上班第一天就签好了劳动合同。两年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三个月后我提交了转正申请。之后就没人和我说不可以转正。都说是默认转正,我就没关心这事,因为工作实在是太忙了。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最忙的时候过去了,现在订货会开完了,成绩也还好。到了闲的时候了,领导突然说我们转正没通过,要解雇我们。我就是觉
公司在11月25日宣布卖给其他人在12月1日生效,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来,但是没有年终奖金,同时,卖掉后还沿用我们原公司的名字,但是是独立经营,请问,如果我们选择不留下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员工有补偿,谢谢!
一女1981年出生的(已超生),家里有五个兄长两个姐,他们不算超生,分有田地,现在家里田地征用补偿,请问超生的人可以分到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