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本人1993年来的江门**公司工作,在原陕西工厂停薪留职。在江门工作至今,期间2003年江门**公司转换名字和体制(原名字倒闭处理)工作.人员.场地.产品等等没有任何变化(非本人原因转到新公司工作)。2008年原停薪留职工厂过程政策破产提前退休当年40岁,人依然在江门工作至今。现在江门公司停产裁员我也被裁。工作21年期间管理关系一直是按劳动关系的员工管理,享受假期报销探亲路费等等。现在公司以我是退休人员,没有任何补偿。请问原1993至2003年的江门原公司的工龄补偿应不应该给。公司与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虽然现在退休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务协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按劳动关系出来给予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贾娟丽(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3-10-24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