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一女)与男方(有一女)经人介绍于2007年2月登记再婚,婚前在女方亲友帮助下,于2006年6月在男方宅基地上(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三间2层楼房,共计约约300平方。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和,以及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加之男方存在生理问题,在婚前隐瞒,两人于2010年11月申请离婚。由于男方哀求,于当年12月底复婚。复婚后夫妻感情依然不和,于2013年7月分居至今。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分割夫妻财产该怎么办?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结婚前男方父母的危房增于给儿子,有说明危房的赠于书,由儿子重建,其中女方给了男方一张农行卡叫男方取钱,当时有我的朋友在场作证,还有通话录音中男方说建房都出钱的,建房的包工头证明在我手上领过钱,装修师傅和卖装修材料的人证明我们共同付款的。房产证还是以前危房的证,现在没有房产证。
男方是山西的军人,自2004年与青岛姑娘相识恋爱,这恋爱一直谈到2009年,这期间青岛姑娘的家庭一直阻拦不同意,但在男方多次给女方的父母写下保证和山势海盟的书面文字请求女方父母同意他们的恋爱和允许婚姻登记,最后女方父母同意。男女双方于2009年10月婚姻登记,女方的父母没有收一分定亲钱。于2011年6月举行婚礼,婚礼
女方怀孕了,男方因女方有遗传病而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从年12月怀孕到现在,有3个月了,因为只是领了结婚证还没有摆酒,现在住在娘家,可是男方从没有买过补品和给过生活费,现在还因我有地贫而要求我打掉孩子并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男方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女方想要一个孩子,女方多次催促男方去治疗,可是男方没有回应,也因此弄的双方感情不和,所以我想提出离婚,现在到法院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
男方因为与女方不和,婚姻不幸福。女方对男方处于忍让,而男方却不领情。于是男方觉得与女方生活不幸福要求离婚,女方也同意,可是双方生有一个儿子,女方想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还有一套房子。女方该如何保障离婚后的权益。
女方(有一女)与男方(有一女)经人介绍于2007年2月登记再婚,婚前在女方亲友帮助下,于2006年6月在男方宅基地上(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三间2层楼房,共计约约300平方。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和,以及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加之男方存在生理问题,在婚前隐瞒,两人于2010年11月申请离婚。由于男方哀求,于
女方(有一女)与男方(有一女)经人介绍于2007年2月登记再婚,婚前在女方亲友帮助下,于2006年6月在男方宅基地上(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三间2层楼房,共计约约300平方。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和,以及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加之男方存在生理问题,在婚前隐瞒,两人于2010年11月申请离婚。由于男方哀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