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的美的消毒柜,不到一年时间坏了两次,第一维修在今年的7月29日,更换了电脑板.第二次维修发生在9月5日,当时原因是电脑板接触不良.现在又出故障,上层消毒柜不能工作。现在的问题是,美的维修站从一开始解释说9月5日因维修人员离职,维修单丢失,到现在彻底否认有上门维修。就是不肯按法律规定给予换机。而维修单据当时维修人员就是不给我,还骗我说公司会有记录,事实证明,他们是为了免除换机责任而故意欺瞒。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想咨询一下,08年5月我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注明是按揭,已交完首付款,合同注明今年五一交房,五一前给开发商打电话问交房及贷款事宜(之前曾经多次打电话催贷款事宜,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开发商告知现在开发商不提供按揭贷款了,可以退房,请问遇到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解决?如果我告开发商可以给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租房时,房东说这个房子是自己的。但是总是推脱提供不出房产证。中介也说他是二手房东租来的房子,但是他说自己已经付了定金。当他把三室2厅的房子已经分别租给我们三户的时候,还随便拿钥匙进出。还有不经过对方允许,在租客不在的情况下,进入租客房间。在我们一再追问房产证后,昨天
手机卡是单位的,最近单位要求查员工的通话记录。这应该是违反了个人隐私,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手机卡是单位的,最近单位要求查员工的通话记录。这应该是违反了个人隐私,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的房子是顶楼,从今年3月份化冻时就一直漏水,屋里的棚顶和墙面都被水浸了,当时联系物业,物业和开发商联系后说得5月1日后化冻才能给维修,但到现在,多次和物业和开发商联系,他们一直在拖,说正在联系,再等些日子,已经拖了半年了,这半年一直漏水,现在天气转冷,再过些日子就要上冻了,今天给建委打电话,建委质检
1、故意毁坏城市住宅小区大门口的、限制机动车进入的电动道闸的行为(以暴力毁坏的不能使用)是否适用“ 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的规定?2、接报警而到达上述行为现场的派出所警察,以毁坏小区大门口交通道闸是小区内部事件为理由,而不对故意毁坏行为人做询问、处理,是否属于渎职,该如何让检察
我是1954年5月出生 在2000年2月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 2007年3月签了一份3年合同 今年九月中旬单位领导找我谈话 要我算断 [30000元] 或者继续工作 工资1500元 无任何津贴 [我算了一下 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工资及津贴有四万八千多] 国庆节后我向单位提出 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资侍遇不变 前两天单位说不行 我仍坚持我的要求 单
我今年三十六岁,今年二月九号生了女儿六月一号产假结束去上班,直到十月二十九号我才领到生育津贴,但只有三千八百五,我们现在的缴费基数是一千五百零五,老板讲我产假工资照发,我们基本工资是八百,四个月产假是三千二加上营养费六百五共三千八五,我不认同他的说法,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讨要我该得钱?
前几个月我在本市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基础美容年卡(1200元),后来每次去她们都不停的洗脑,力荐一些新项目,连续的蛊惑和忽悠,令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结果几个月不到,我的卡已从1200涨至3800、6800、12000……直到38000的全套终身卡,现在钱全被骗去,美容院却只给我一章12000金卡,且没有任何收据,还说掉了就拉倒,
租住合同期内,维修地面期间使用权归房主吗?拖延工时如何讨要补偿?
我方因做生意租用一家企业活动板房,合同期内因地面塌陷需要维修,维修期间厂方口头承诺10天完工,后因种种原因拖延1个月未完成。我方要求厂方停止维修或给个说法,厂方领导出面,声称维修期间要求我们交出钥匙,并对工程进度给予垄断,告知我方无权过问,原因是他们修的是他们的房子。我方与其理论,厂方便以退房不再承租
我于2010年10月24日在广州天河百脑汇的一家店买了一个台电科技MP4,买的时候是说半个月包换,一年保修。买回去之后就不能开机,我在十天之内拿去换,店主推卸责任说这个不是他们的问题,叫我们去找维修部,态度极其差。我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