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因十年前欠债,就将一个拆迁的回迁房给了一个债主,当时写了一个协议但对方没有把钱完全付给我家,因此我家也没有和他过户,现在我家还清了债务回了家,我们认为房子给对方对方没有执行协议的内容,因此我们准备还清他的欠款收回房子,但到房管部门发现房子也被过到他的名下,因此我们将县政府告上法庭,现在法庭也认定过户手续是造假的,因此要求房产部门自纠,房产部门说现在把房子挂起来让我们打民事官司,谁赢房子给谁,我想问的是我可以要求法院一定要判决吗,另外我可以要求房管部门赔我的损失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10月18日因盗窃被大连公安刑拘,12月11日被撤案释放,理由是犯罪性质轻微。今天却接到大连公安的电话,要求我去大连,说转什么治安处罚了,要求我去交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请问,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呢 ?去了又有什么后果呢,真的像公安说的叫罚款吗 ?
行政案件审理完毕后判决为下来之前买受人是否可以中止其判决的下来
老大、老二和老三系兄弟,家父于1989年去世,留有房产六间平房没有遗嘱哥三也未进行过分家析产,房产一直由老三看管,95年国家进行土地整理时老三未经其他二人同意私自将属于哥三共有的房产登记于老大和自己名下,并于04年将该两处房产卖于外村人,并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因我国法律规定外村人不能购买本村房产的规定所以
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我最近接到一个最高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请问尊敬的律师,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谢谢!
因拆迁,政府划拨一块的国有土地给我使用,当时叫侄子帮忙办理确权手续,但是侄子在确权书上加上了他的自己的名字,现在房子变成我与他了共有。因当时侄子不够地方住,我自己又暂时不需要住,所以一直由侄子居住,而且房屋产权证,也是侄子领的,并且一直由侄子保管。我最近几天才得知上述的情况,侄子不肯跟我去办理变更手
因拆迁,政府划拨一块的国有土地给我使用,当时叫侄子帮忙办理确权手续,但是侄子在确权书上加上了他的自己的名字,现在房子变成我与他了共有。因当时侄子不够地方住,我自己又暂时不需要住,所以一直由侄子居住,而且房屋产权证,也是侄子领的,并且一直由侄子保管。我最近几天才得知上述的情况,侄子不肯跟我去办理变更手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行政)传唤吗?我说的是治安传唤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是刑事传唤,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别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异地治安(行政)传唤,是否全国所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没有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