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行政案件审理完毕后判决为下来之前买受人是否可以中止其判决的下来
行政案件审理完毕后判决为下来之前买受人是否可以中止其判决的下来 老大、老二和老三系兄弟,家父于1989年去世,留有房产六间平房没有遗嘱哥三也未进行过分家析产,房产一直由老三看管,95年国家进行土地整理时老三未经其他二人同意私自将属于哥三共有的房产登记于老大和自己名下,并于04年将该两处房产卖于外村人,并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因我国法律规定外村人不能购买本村房产的规定所以过户手续未能办理)。并未通知其他两人
老二认为本应哥三共有的房产之所以分为现在的两处没有自己的是因为土地局的过错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两个土地证,已经开庭审理完毕等待判决
买受人可以在这个时候以对方已经卖给我为由中止行政诉讼的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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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csqt(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3-23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