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火车餐车上拿了别的旅客暂放在餐车座位上的电脑包,并放到了其所在车厢行李架自己的包下面。失主报警后警察找到了朋友,朋友表示电脑包如果有找的话就给他,没人找的话自己就留下。请问专家,对于朋友的行为是盗窃还是侵占???谢谢,望尽快回复。
甲 乙 丙是某网游带练公司员工,某日该公司老板外出时,叫甲帮其看管一下公司,后甲邀约乙 丙到公司将公司内电脑拉走?若公司在工商部门有登记 甲是否职务侵占,若公司没有在工商部门有登记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我在09年4月28日委托我朋友联系了一个地方,存放了68.56吨煤炭,这个地方是我朋友的关系。当时讲好只是暂存,因为是朋友关系,也没有讲租赁费用等,只是说好了到时表示表示就行,可我在5月29日去拉时,整整少了18吨多,我让朋友去问不承认,说没见,于是我就报警了,也给我按报案做了记录了,总计19500元。可后来刑警队说这
一医生被本单位委派到外地一大医院进修B超,在进修过程中,该医生发现这个医院里有一台闲置已久的便携式B超机,一念之差,便于其值班时将该便携B超拿走。拿走后很快得知该B超机购进价高达近50万,便将该仪器寄回进修医院。请问,他的行为属于 盗窃 还是职务侵占??谢谢 如果往职务侵占上靠的话,应该做哪些工作? 因为案
在洗浴中心看见遗失人遗落了1500块钱,当遗失人走后,将1500块钱占为己有,最后,被遗失人发现,并要求退还1500块钱,当退还1500块钱的时候,遗失人要求退还3000块钱,否则报案,现在已移交公安机关,但是,遗失人硬说是偷取他的1500块钱,公安机关现在已盗窃罪处罚,而且,罚金2-3万元?如果不交罚金并以盗窃罪量刑,这合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 你们好,我叫崔振刚,是辽宁省本溪市一名因工伤退休多年的老工人,今年78岁。我儿子崔军今年42岁,从2008年起在本溪钢铁厂4号炉承包拆迁工程。09年4月2日被溪钢分局以“ 非法侵占”刑事拘留,现被平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刑3年。而其他指使和具体实施盗窃的人员却被判缓刑等轻处分,唯我儿子崔军获刑最
甲乙共用一个衣柜,当甲离开时乙对甲的物品是否因共用一个衣柜而有代为保管的义务,是否具有合法持有权?乙拿走甲的物品不交还是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乙如果自认为是偷东西,该怎样认定?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因与老板有些矛盾,拿走了公司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三千块购物卡,并拒绝返还;笔记本是公司的公用电脑,当时正好是他在使用,购物卡是老板给他拿去送客户的。我们跟他沟通无效后,去派出所报案了,报的是失窃,派出所立案了,之后找那名同事问过之后,说这个属于劳动纠纷,他们不受理。我后来找朋友问过,朋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