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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的老父:我儿子该定罪盗窃还是侵占

伤心的老父:我儿子该定罪盗窃还是侵占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
    你们好,我叫崔振刚,是辽宁省本溪市一名因工伤退休多年的老工人,今年78岁。我儿子崔军今年42岁,从2008年起在本溪钢铁厂4号炉承包拆迁工程。09年4月2日被溪钢分局以“ 非法侵占”刑事拘留,现被平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刑3年。而其他指使和具体实施盗窃的人员却被判缓刑等轻处分,唯我儿子崔军获刑最重。现援引本溪晚报对案情报道如下:
    “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张某指使王某到本钢厂区收购废钢,王某又联系李某帮助其具体办事,李某到二铁厂4号炉拆迁工地找到正在为4号炉拆迁的崔某(我儿子)要非法收购由崔某拆卸下来并暂时保管的废钢同时许诺以500元一吨的价格付给崔某。3月18日18时李某在厂区内雇两台平板车开到崔某所在的工地装卸废钢10.68吨价值2.18万(而此时我儿子已经下班回家,不在现场),之后王某以每吨700元价格付给李某7500元。与此同时,王某到本钢而铁厂3号高炉拆卸工地找到曹某收购由其拆卸下来的废钢,王某雇佣一台吊车及两台平板车,在3号高炉拆迁工地趁工人下班后盗窃钢材16.7吨。”
       现张某未见有处理,王某被判缓刑,李某被判缓刑,曹某另案处理,唯有我儿子崔军被以盗窃罪判刑三年。崔军答应卖给李某的废钢尚未运出厂外就被扣下,且李某拉废钢的时候,崔军已下班回家,并未在场具体操作。李某许诺的5000元也并未付给崔军。我认为我儿子属于侵占未遂。请各位法律工作者伸出援手,帮我分析定夺我儿子在该案中处的位置,其获刑与其他同案犯相比是否过重,以及其盗窃罪名能否成立。现在崔军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即将开庭,而你们的帮助将成为我们在二审上诉时重要的参考依据!谢谢你们的帮助!                       
                                一名伤心的老父亲  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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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伤心的老父(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0-01-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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