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5年8月-2008年2月一直在一家私企做销售,辞职的原因是因为我当时请婚假老板不给批,可是我2007年的提成还没有给我发,因为当时手里没有提成的证据,所以我在给老板打电话追要提成的时候录了两次音,他们一直拖着,现在因为公司的其他一些离职的同事都在告他们要保险,他怕我也告他要保险,他就让我这两天去劳动局要给我补保险,让我自己看着补多长时间的,但是我怕补完保险的话,他肯定就不会发给我提成了,因为我问过劳动局了,录音作为证据很灵活,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所以请各位法律专家帮帮忙,像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呀!
我自2002.2起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2004.3开始上保险。因周六上班累计倒休2个月,公司安排我从去年12月开始休倒休,到今年2月17日上班,但上班后说回家等通知,至此就没有消息,多次联系没有结果,保险也自2月停了。公司去年签过一次合同是到今年1月15日。 我想请问: 1 我能不能要求补2002 2003年保险? 2 公司这样可以
我是02年1月份到这家公司工作的,直到08年7月份,公司才按照新劳动法规定给我在当地的社保部门缴纳养老、医疗险,还有公积金(我属于跨省劳务)。但是当时在公司自制的合同里有约定,公司每个月给160元让本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养老、医疗险,公司不再承担。后来我自己也有办理,但是按照本地的规定,我只能算待业的来缴纳
我叔叔,1986年进入该单位工作,1994年机构分设,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月工资200元,由于我叔叔法律意识淡薄,用人单位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4月,因单位裁减临时工,我叔叔由于年过50周岁,被裁退回家。单位按照参加工作年限给予每人200元(低于当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的补偿,从1994年算起,合计2400元,我
我在一家餐饮店工作··由于公司营业状况不好,我们老板跑了,而且现在店的房租也要到期了,还欠水电费,我们的工资,由于房东的合同上写明了房租到期不交要把店内所有的东西处理掉,我们为了保全公司的财产损失,将店内的设备转移到了其他地方,但是没有卖掉,因为我们知道卖掉是违法的,但是这样未经老板同意就转移设备,
我弟弟在4.19日夜班时左手中指指甲盖部位被切掉三分之一,出院时用人单位不愿意对此事做出赔偿,我弟弟自2008.7月在这家小工厂上班,老板没有跟工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上过保险。我想咨询一下,如何保护我弟弟的合法权益。
单位分配一套房子,押金一万元,享有职工居住权,被告当事人于1999年因开除离厂,之后未享有任何补偿,待业两年,房子也未让搬出,2010年初,原告委托律师发出限期搬出通知,以侵占公司房屋(公司财产)告知原告,被告觉得当年原告未妥善解决开除后的事宜,如失业金,两年待业中养老金和医疗金的空缺,不愿搬出,而且现在居
我自2009年12月份在公司任职后,一直到2010年4月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上保险,月岗位工资为1500元,开始工作时间是每月上一休一,可是法定节假日时候的加班工资每天却只有70元?完全不合理啊?后来改了2班倒,每月186个小时。每周可以休息一天,可是休息的前一天需要把休息日的半天班补上,记得有次因为商场做活动,晚上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