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的侄儿因第一次出门打工时没有办到身份证,就借了一个身份证进厂,在此期间因打架及敲诈被抓,判刑25个月,他的判决书上不是本人的名字(是他借来进厂时用的身份证),当初被抓的时候他本人的身份证已经办好,都在他身上,当初他没有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当时警察知道有两个身份证(因为我哥到派出所领回的东西里是有两个身份证),他借来的身份证当时是21岁,而本人当时还不够十八岁,可以获得轻判的,但是公安,法院都把他按21岁的办理了,这种事该怎么办?现在双方(一个是被借身份证的人他的户口都被当地派出所下了,一个是当事人,本来未成年的可以获得轻判)是不是都可以起诉公安局和法院而获得赔偿,还有他现在已经刑满释放了,就是说已经过了两年了还有没有起诉的机会?如果是可以起诉都有一些什么样的理由起诉获得赔偿?
警局说这个行为是个人行为,不能国家赔偿,可是杀人的工具是枪,是国家发的,难道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责任吗?
我2000年4月进入一家私企,2004年公司给予办理了保险,以前公司一直不发工资,都是以平帐的方式结算,由于有人告状,仅仅在今年4月发放了2008年的全年工资,我现在有权申诉吗?我现在已经提出辞职,请问可以获取补偿吗?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常年出差在外,原则上2月可以返厂一次,但是忙起来不允许,经常要在外面3 、4个月甚
我是一家装饰公司的经理,想向姚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在对一家业主进行装修的过程中,业主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们本地的一个同行)对业主说我们使用的乳胶漆是最差的而且不环保,而我们使用的乳胶漆是得到国际环保认证证书的。我想咨询一下,他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已经对我们公司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2008年被错误逮捕,2009年11月无罪释放,我到010年7月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在提出国家赔偿和精神赔偿可以吗?
我朋友于1995年元月在朋友家中玩耍时莫名被当地的公安机关人员按在地上戴上手铐后强行带走,关押53天后给予了一份“涉嫌贩毒”交纳保证金5000元的收款收据,没有出具其他任何手续将人放出来。朋友经常到公安机关询问结果一直等待了15年,都没有给予其一个正确的说法。他于今年4月份在当地公安机关信访办信访要求对当年公安
我是2009年哈尔滨市阿城区11月26日大案的受害人之一,行凶者被当场击毙,我是在活着的里最严重的,现在后遗症还挺严重的,当时政府就给报的医药费,我问一下,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我去年由于和别人打官司,被法院查封了我的营运中的大货车将近4个月,后来在中级法院调解了,而且我在调节书中我也说了不追究对方的扣我车的责任,但是我现在才知道,我国的法律有规定 ,可以查封我的车籍, 但是的允许我使用,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追究法院执行局的违法行为,我的这种遭遇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我想问一下,我是在去年11月份的时候进入一家公司的,一直没有签合同,直到今年2月底的时候才拿过来合同让我们签,签的时间是2月底的,后来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又让我们签过合同说写我们进去的时间,第二次签的时候差不多是12号,上星期17号的时候我们突然被告知我们这边的分公司经营不下去要辞退我们,合同我们还没有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