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8小时是加班,超过8小时是加班。超过12小时是免费加班。几乎每天都要免费加班。
这是我现所在的一个小厂。也没有签合同。我们辞职他也不给
每周工作五天,但是有两天工作12小时,则超过法定时间4小时。 那四个小时的工资怎么算 注:每月工资1200元。 我是不太明白1.5倍是超过的时间计算每小时1.5倍,还是就要算每天的1.5倍 麻烦帮我算一下
一个福利厂拿最低工资2000,每天12个小时,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每天在车间12个小时外,还要搬150KG的料,领导还要说我们拿的工资多,每天上下班打卡,算是证据吗? 厂里因生产关系,多招了按政府给的比例外的额外正常员工,算是违法吗?
我是一名织布厂挡车工(织布工),我们每天做12小,两班运转!一周一返班,很是辛苦,而且是一个月一天也休息不到,我知道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只要上班40小时就可以了,而我们则是一周要上84小时,请问我们一周多出来的44小时的时间能不能拿到加班费?要是可以拿到的话我们应该怎么计算加班费?谢谢 我是一名织布厂挡车
劳动法 规定 每月加班不许超过36小时 如果超过了怎样进行赔偿呢?政府对其还有什么惩罚措施吗?
我们打工族应该享有那些劳动保护呢,上班时间过长,薪水又少,每天都上12个多钟也没什么加班费,劳动法律是不是规定每天8个小时的吗?
如果每日加班超过了三小时,请问用人单位应支付几小时的加班工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一条该如何理解,如果当日加班5个小时,请问只能算3个小时的加班费用吗?那后
我与劳务公司签的是综合工时,一年下来我的工作时间大大超过了一年的标准工作时间,可用人单位不承认,所以,我想问我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证明我加班吗
我公司是一天分两班,每班12小时,但只发基本薪金,没有加班费,我的底薪水为2500元,而劳动合同签为当地最低薪水920元(我公司是在广东东莞),发工资时工资单上的基本薪金也是920元,还有其他的加班费、奖金之类加起来就等于2500元左右,这样看起来好像公司给了我们加班费一样,但实际没有给(因我基本薪金就是2500元,当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我老婆公司几乎每天早上9点半上班知道晚上11点-临晨2点,她们员工不敢投诉,我能代替吗??
我老婆公司几乎每天早上9点半上班知道晚上11点-临晨2点,她们员工不敢投诉,我能代替吗??公司真的太黑心了,是不是大公司都不怕这些?把员工累死不可??为了我的家庭,请您帮帮忙!感觉像是变相性强迫加班.大量的工作量另其加班,没有加班费的(宁愿不要他那些加班费)身体累坏了补都补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