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妈去签的合同,11年8月份写了民意申请寄给镇长、村长和拆迁办,现在拆迁办说我妈签的合同有效,不同意重新评估
各位律师: 法院判决被告也就是发包人与第三人2007年签的A合同无效,但被告和第三人又拿出2010年再签的B合同,称现在履行的是B合同;法院确认A合同无效后,在诉讼期间(2008年4月到2012年12月),是不是B合同也随之无效? 本案的案由只有一个:确认A合同无效!但是随着进入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已经过去4年多,原来被告与
几年前,村小组开会集体出租大片土地,每亩六百元,会后小组长拿着一个笔记本让农户在上面写上“同意”二字,后来由村长和土地承包人签下了一份大家都不清楚的合同,期限为三十年。现在这块地即将被政府征用,如果按现有征地条款;每亩土地安置补偿费4.1万元,地面附属物补偿为2.5万元,青苗费860元。现在村名担心土地征用
我在丽水。能否帮忙看下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家庭居住原因要辞职
我在丽水。能否帮忙看下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家庭居住原因要辞职!园方要求退回合同补贴2000元! 能否帮忙看下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家庭居住原因要辞职!园方要求退回合同补贴2000元!
你好 我想咨询下,2011年我家耕地被隔壁的住户未经我同意擅自占用我的地当做走道。而后,经村委出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我方同意他占用四米,做为临时占用,直到公家征收补偿,补偿金归我方所有。现在我想收回给他的四米耕地,行吗?这份协议合法吗? 他给了我1300元做为补偿,双方签了字,但是没有去公证。
原江西省抚州市抚纺一处被被拆迁、因此已获政府指标房36.85平方,选房于9号楼2001房东卖给予乙方总价九万元、在成交时已付定金伍仟元),到两年内房时、一次性付清九万元,超过面积由乙方自负。双方以此协议为准不得改变。 不得转让过户一定买房名字、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这就是我们兄妹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