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受害人依据“职工工伤的标准作”做出的伤残,但在原审中我为提出从新鉴定,现该判决已生效,我是否可以提请再审。
他原由于伤害至死罪判无期徒刑。在看守所中羁押了两年多时间。余刑。七年。入监九年。现有有效法律基分三百多分。目前家里就他一个男人,且为独生子女。妈妈没工作,身体不好。姥姥姥爷九十多岁。这种条件可以现在提出办理假释申请吗?
本人在08年7月5日购买某小区房子,于09年2月6日上房拿钥匙,上房时将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全部缴清。但至今上房时发现的问题尚未解决外房产证更是没有踪影。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
我和我老公都是北京户口,刚结婚2个月,我们都29岁了。我是城市户口,我爸爸有64平米房一个。我老公是农民户口,我婆婆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我们结婚没有房子,现在在外租房。我月收入3500,老公没有工作,准备自己创业。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已通知录用,并参加了业务培训,突然又说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是否合理?
我通过一个专业人才招聘机构,参加了一个公司的招聘,通过初试、复试、笔试、面试后,通知已被正式录取,并且在该招聘公司的网站上发布了所有正式录取的名单,并规定了有关培训的时间安排。当我得知已被正式录取的消息后,于是我毅然辞掉了原先的工作单位,参加了该公司的业务培训。结果培训结束后的三天内突然又接到通知说
我老公去世,其父附条件赠予的房产经法院判决房产归其父亲所有,但其拒绝支付我应得部分的钱,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将房产拍卖。(所附条件:其父有永久居住权) 他就是不想给我补偿。房产通过法院的话能卖吗? 他有住房,他想现在转移。
我是2009年十二月参加西安文理学院组织的函授学位证考试,当时学校只要求考英语,考试我已通过,但今年学校又通知我们参加专业课考试才给学位证,可当时我们报考试学校并没有说考专业课,学校只说英语的成绩合格就能拿到学位证,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学校是否存在欺瞒行为,是否应该给我们个说法?
公司是家外资企业,老板都在境外。由于业务调整,目前国内公司基本停滞。但亚太公司领导口头承诺不会关闭国内公司,保留原有人员,所以想有发展的同事只能自己辞职另谋职业。我们几个老员工,在公司将近6年,希望公司能按照劳动法有补偿,请问有什么方法?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等要求,但这种要求通常是要以变通的,特别是在IT行业,没有学历,但技术很好的人才也有不少能进入知名的企业的。 因为就业压力,我在个人简历和求职登记表上夸大了在上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
我们家申请过经济房是以我爸妈和我姐我的,我们四口的名义申请的,以后我结婚或者年满三十周岁仍没有自己的房子还可以再申请经济房或者限价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