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中午的时候他的亲戚找他去吃饭,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准我朋友走,和朋友的亲戚发生了纠纷,朋友的亲戚打了交通事故的另一方的一个人三拳,造成颧骨旁边的骨头骨折,法医鉴定是轻伤。他们有10多个人,然后他们10多个人一起打朋友的亲戚,朋友的亲戚没什么大伤,就是脖子被抓了许多道血痕,现在公安机关处理是要我朋友和另一方调解,公安机关要我朋友给2万元赔偿,医药费已经去掉了3千多,也是我朋友交的,我朋友感觉到不合理,于是不同意。公安机关说的不同意就是开始立案,请问下究竟这事应该怎么判决,另一方有没有责任,这件事我朋友的亲戚究竟应该怎么处罚,公安机关的立案能起个什么作用。
这个民事纠纷构成刑事责任了吗?如果经法院审理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调节不可能了)?
时间:2010-9-18 地点:乡镇农村 当事人:父亲,两名警察,同村三户人家 事件陈述:9月份正是秋收季节,家里的庄稼丢了一大半,我父亲怀疑是同村的三户人家共同所偷,父亲就与两名警察去往这三家进行搜查(这两名警察是我妹夫的朋友),父亲搜查这三家后没有搜到丢失的粮食,这两名警察只是陪同我父亲,没有亲自搜。这三
邻居甲、乙因家中小孩玩耍引起打架,结果双方都受伤,甲方被乙方打掉1个半牙齿,经鉴定够不上轻伤,乙方打破头缝了两三针,请问派出所将如何调处?如有一方不服从调处,派出所又将如何处理?等待解疑,谢谢。
我单位的职工因为与一帮农民工发生纠纷而被定为寻衅滋事,现在刑拘阶段对方也不追究任何刑事、民事责任,这
我们工地来了20多个回民,一天活也没有干,结果双方发生了打架,对方6个人轻伤。现在已经通过当地派出所与建委协调完毕,给对方进行了赔偿。对方人都已经回去了,我们有一个职工还在看守所刑拘呢!这种情况能不能取保候审,谢谢了!!!!
请问在民事纠纷中殴打65岁以上老人并对老人造成严重伤害,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要量刑标准是什么,并且家属要提出什么样的赔偿。
我家在围墙上开门,中间隔条马路,邻居家跑过来阻止,说什么风水问题对他家不好不让开,,后来那家的女主人与我婆婆发生了拉扯,接着他家的媳妇也上去打我婆婆,然后我就和她撕扯起来,然后她鞋子掉了一只,,她又扑上扑下又去扯我老公的衣服,我又把她拽开了,她又撕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手指和脚指骨折了,现在手术
眼眶被打骨折,鉴定为轻伤。但对方说是撕扯,不承认打人,并撒谎说伤是我自己摔倒车上造成的,我是一个人,没有别人作证,对方有几个人作证。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我的证据是否充分。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