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烟台元盛房产的经纪人,去年从事该行业卖房多套但至今销售提成将近3万元始终未兑现,只有个别两三个月兑现过共不到5000块钱的提成。这两年由于中央调控房价,很多客户都在观望状态所以也无法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所谓的任务就是打给多少个客户、每天要带客户看房,完不成就要扣所谓的基础工资。上个月,我的工资只有300块,这些钱连我的电话费都不够(因为公司不报销电话费),因为现在基本上没人看房。所以不想干了,可公司又说了如果不干了要扣提成的30%作为你走后其他同事帮你帮你料理工资的事。这可将近1万块钱呢,所以这件事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申诉帮我脱离苦海。 请各位大律师们帮我出出注意,目前我给怎么办?
离职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恶意克扣及拖欠我工资,上班的20个月未交过劳动保险
本人2011年5月5日在北京的一个公司上班。公司于2013年1月16号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在岗的20个月公司没给我交过劳动保险,现在还恶意克扣工资及拖欠工资,如果我不在罚单上签字,就不给我发工资。基本工资是1200,公司以不正当理由罚我900,合理么?公司也从未把劳动合同交给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要求公司
离职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恶意克扣及拖欠我工资,上班的20个月未交过劳动保险
本人2011年5月5日在北京的一个公司上班。公司于2013年1月16号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在岗的20个月公司没给我交过劳动保险,现在还恶意克扣工资及拖欠工资,如果我不在罚单上签字,就不给我发工资。基本工资是1200,公司以不正当理由罚我900,合理么?公司也从未把劳动合同交给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要求公司
公司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日为25日,合同上面也说明了不能拖欠员工工资,但是每个月基本上都会拖欠10至15天的工资,公司的这种行为我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吗
我在一个民营公司工作,已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离职,在我离职后一周,公司接受了一次社会验厂但是没有通过,公司即以验厂资料是我整理的为由拒绝支付我的工资,事实上我离职之前已经整理好了领导交代的全部资料并且交给了接替我的员工,验厂失败是因为一部分资料缺失,公司即将责任推到我的头上,因为当时交接没有领导在场所
我是一服装店员工,5月辞职做到月底,6月初发现店里商品有问题,公司要我们员工赔偿,公司以此为由说要把服装退会总公司查看损失才给离职员工工资,其他还在上班的同事工资都发了,离职的员工却没发,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我到公司上班刚好1年了,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其他福利,在公司中途期间,公司规定请假按双倍扣,当初就答应了,后来想请年假,被告之没有,我要离职了,按照公司惯例肯定会拖欠我至少两三月的时间才会发放我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你们好!我们是去年6、7月份在陕西安康镇安县修建安置房的,当时是与仁信劳务公司(安置房建设方劳务)口头约定做砖工活计,因各方面原因,双方协商后同意我方退出,我方也自愿退出。协商后,甲方给我方收方结算(有结算单据,落款是仁信劳务,没有签名盖章),但甲方说资金紧张,叫我方等段时间再付,我方以就相信对方,但
未签订劳动法,进厂已经有差不多五个月了,一直没有发过工资。在这期间向老板先后借资了有一个月的工资,现在同老板借支生活费借不到,工资也没钱发,辞呈递上去已经有半个月了,老板不受理,不批准,作为员工的我辞呈得不到应允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