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化妆品公司工作,2014年春节1月22号开始放假,2月10号上班。全勤的情况下结果这两月的工资几乎都只有正常工资的一半。公司的解释是我们是一周单休一周双休,像这种有假期的工资是要用总数先减掉两个公休加班,剩余的除以当月的天数是平均日工资,用这个平均日工资乘工资日。 以2月为例 4000-500=3500(4000为正常月薪,500就是所谓的两个公休加班不知怎么来的) 3500/28=125(当月的平均日工资) 125*19=2375(19天是所谓的工资日) 据说春节有两天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来算的,有没有给上保险也不知道。 1,这种计算方法是否合法,等于是2月多放了两天假,只拿到一半工资 2,工资总数与约定不符,我是去年11月底到公司的今年二月转正,老板签过字的,可财务说她们没有见过我的转正调薪表,二月还是按试用期来那么算的,我手里也没留复印件,我该怎么办? 3,有没有哪位律师能详细解释下那种算法不对在什么地方?应该怎么计算才合法合理?我手头没有书面证明,公司要不承认,找仲裁能有效解决吗?
我想询问一下 如果因家中有事 我从公司辞职了 公司领导还没批辞职报告 但是已经让我交接了工作 之后我就离开了公司 而现在公司却因为我没有到辞职时间为由扣了我上月的工资 我想知道这在劳动法律中是合理的吗
我想询问一下 如果因家中有事 我从公司辞职了 公司领导还没批辞职报告 但是已经让我交接了工作 之后我就离开了公司 而现在公司却因为我没有到辞职时间为由扣了我上月的工资 我想知道这在劳动法律中是合理的吗 因为我现在已经回到家了 本来公司是每月10号发工资 这月已经推迟了几天 今天同事告诉我发工资了
吃饭时间是否应支付双倍薪资?我在富士康上班!工资安小时计算!由于公司很会算计
吃饭时间是否应支付双倍薪资?我在富士康上班!工资安小时计算!由于公司很会算计,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公司只叫上到12点,大晚上的叫十二点下班!而一号晚上上班的叫晚上过了12点再来上班!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有加班三了,因为过了晚上12点就是下一天了!那么,在我们用餐时间,机器不停,平时两个人的工作压缩给一个
吃饭时间是否应支付双倍薪资?我在富士康上班!工资安小时计算!由于公司很会算计
吃饭时间是否应支付双倍薪资?我在富士康上班!工资安小时计算!由于公司很会算计,比如五一,九月三十号晚上,公司只叫上到12点,大晚上的叫十二点下班!而一号晚上上班的叫晚上过了12点再来上班!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有加班三了,因为过了晚上12点就是下一天了!那么,在我们用餐时间,机器不停,平时两个人的工作压缩给一个
由于公司产品设计问题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被被公司扣除月薪三分之二工资作为处罚,是否合理
我所在的公司产品由于设计问题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我做为一个生产线上的领班,我在公司里只能听从上司的,现在却出了问题。却被公司扣除月薪三分之二工资作为处罚,请问这在劳动法中是否合理,
公司工资计算方式是只算工作日的工资,周六、日没有工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工资,只发放过节费。过年加上国家规定的放假日一共要放16天。这期间也是没有工资的。这样合理吗
我们公司在我即将休产假的时候降低了工资,把工资分成两部分发一部分是基本工资一部分是绩效工资,也准备在我休产假期间也这么给我发是否合理,这样的话生育津贴一部分是被扣掉的,这样是否合理?
我们公司全年工资发放是平时发放年薪的70%,年底发放30%,今年我有3个月产假,现在公司在计算全年30%的时候,今年要扣除3个月,按照9个月计算,这样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