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山东淄博新来福厂的老板, 王**曾经于9/4日给我的送货单有签名,并给我写了一份9月4号当时的欠款数15086元的欠条,欠条上写着“欠款15086元, 王**及他的电话,”,不含9/6号后我司的补货数量及款项,请问此欠条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需要其它佐证?例如电话录音等?谢谢
我与现在的单位属于每年一签订合同的情况,且合同副本不在自己手中。现因效益不好,已有半年没有发放工资,且各种保险也未能及时交纳。现单位已经找不到其他人员,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如果提出离职,单位是否要先将这半年的保险补交以后才合理,而且有无因单位效益不好,保险可以推迟半年交纳的这
深圳市伟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严重拖欠货款 给该司供货前有跟他签了供需合同,写明付款方式:月结30天,即5月份的货款7月5日前付清。但到期结款时,该司就以种种理由拖欠货款:送货时赞品质好,到期付款时又说品质有问题;开个空头期票,到期进帐被退票。 该司传真的订单从不盖章;收货时也没盖章,只有一个仓管的艺术签名
康达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香港康达信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康隆科技有限公司严重拖欠货款
康达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香港康达信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康隆科技有限公司 看起来好像很大,实际上是同一老板注册的三个公司名,老板姓徐。该司严重拖欠货款,合作时谈好月结30天,但3月份的货款到8月份还没付。该司拖欠货款什么手段都有,例如:涂改银行汇款单,伪造银行票据;给了香港银行的港币支票,又去银行挂失
和客户签了一份简单的购销合同,双方有签名但未加盖公章,发票签收单和送货单据都有。到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对方一直用各种理由推脱,不按时支付货款,无奈之下,只有停止了供货。请问我要怎样起诉对方,需要做哪些准备 谢谢
我公司于5月份向一家味精厂发一批货,当天没收到钱,收货人员在我公司配送单上签收:货已收,款未付,签名备注日期。发票已经给了厂家(以上是我公司遇见产生应收款的时候的惯用做法,凭配送回单收款)。后来,我们去味精厂收这批欠款,厂家说:发票已收到,代表货款已经付清。拒绝付款。由于我们公司的货款采取银行转账支票
甲方:供货商(江西吉安) 乙方:恶意拖欠人(河北人在广州跑销售) 事件:乙方于2010年5月底在我公司采购5吨物品价值55000元,按谈好的条件是一周后付款,但是乙方以资金在验资为理由表示再拖欠一个星期付款,但是一个星期后,乙方只给货款36000元,到2010年9月5日还没有给余款,并且连电话都不接了。向这样的情况我想如
2009年9月17日开始在公司上班。公司拖欠2010年5月6月7月三个月工资8110元整。7月31日提出辞职,老总给出具了欠条。8月19日正式离职。7月31到8月19日的工资1900元也未支付。总共欠10000元整。公司未给我们签劳动合同。我多次去要,老板以没钱为由,不给。请问我怎么办?
一位朋友喝了点酒,酒后将自己的朋友送回家后,独自开车却不幸出了车祸,现在医院昏迷不醒,想咨询一下,目前法律对这样的案例的规定是怎样的?我有2个疑问:1。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2。如果事情后果严重,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负何种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