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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货款拖欠不还,无奈!

货款拖欠不还,无奈! 我公司于5月份向一家味精厂发一批货,当天没收到钱,收货人员在我公司配送单上签收:货已收,款未付,签名备注日期。发票已经给了厂家(以上是我公司遇见产生应收款的时候的惯用做法,凭配送回单收款)。后来,我们去味精厂收这批欠款,厂家说:发票已收到,代表货款已经付清。拒绝付款。由于我们公司的货款采取银行转账支票和pos刷卡支付,没有现金往来。所以我们提供了从产生欠款到现在的所有付款记录,没有那批货款付款记录。但厂家坚持票收到代表货款结清的说法,且提供不了付款记录。对此,我们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配送单厂家欠字内容是否有欠条的效力?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zhit……(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9-03 15: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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