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8月份离婚以后,男方一直没给扶养费,09年6月份起诉他以后,每个月给孩子400元扶养费,可是我想增加扶养费。男方是教师,工资是应发数是2500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实发数是2200元,每个月还有600元的绩效工资,半年开一次,另外,男方已又成家,女方也是教师,又有了一个孩子,请问这种情况扶养费能增加到多少?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扶养费能增加到多少?
协议 甲与乙离异,为尽各自义务,现就女儿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因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双方达成协议:现每年甲方支付小孩抚养费4000元.如果以后因为生活水平提高,费用再另行协商. 2.给付时间从2009年的4月14日开始,每年的4月15日以前到指定帐户上.( 3.2004年到2007年的费用,一年两千(共8000元),此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了,但是男方要求女方把小孩的扶养费一次性的全部支付。可是如今女方的经济条件根本不可能。请问该如何才能有好的解决办法呢?
律师您好!我与前夫是去年11月份离婚。4岁的儿子归我扶养。因为我还要找工作上班,离婚后我就回到我娘家所在的城市居住了,由我妈帮着带孩子。当时离婚我们协议如下:前夫每月支付扶养费800元,另外孩子的教育费、保险费和医疗费一人一半。扶养费前夫倒是按照给,就是那三项产生的费用(截止目前大约18000左右),他借口我
我2009年1月份离婚,当时签的协议书,只是要求男方每个月给孩子上保险300元。这保险是孩子出生时就上的,已经交了8年了,我们离婚已经1年多了,孩子上学,生活,生病,报艺术班等等花费全是我和我父母在承担。而且当时协议上签的抚养费截止到女儿十八岁。现在想想十八岁正是上大学的时候,我一个人承担的太重的责任了,而且
我老公在78年前和前妻生过俩个孩子,2000前没办里离婚出来了,2010年7月补办的离婚,2010年8月和我办得结婚,但是我们是在2003年生了个孩子。当年我32岁已属完育。象我门这种情况大概要罚多少。我老公是上海的我是江苏的。
去年协议我每月支付三百,现在她反悔了,理由是钱不够,要增加,请问我可以坚持按协议给扶养费吗?这一年我的收入没有增加,物价也没有上涨。
律师您好,我离婚一年多了,原来跟前夫协议孩子的扶养权归他,他不用我付扶养费,所以协议上没有关于抚养费的一条,现在我想把孩子要过来自己带,扶养权依旧归他,我可不可以起诉要求他支付扶养费?现在一般情况扶养费会是多少(前夫今年好像在办小厂,没有具体收入标准)?如果我不经过他同意直接接孩子过来,这样可以起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