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部分问题。 我是被告人家属,想咨询一下肇事车辆归属的问题。 案子为肇事逃逸案,民事赔偿判决书金额为26万元。 如果只赔偿了 20万元并且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书,请问肇事车辆归属 是被告人还是受害者方? 如果赔偿不够受害方法院判决的26万 家里的房产会不会被强制执行赔偿给对方?以及其他的
当时因为夜里雨天,越野车较高,没看到撞着人,而且根据汽车的伤痕来看撞的不是电车,刑警队也解释不清楚,因为司机酒驾也不清楚撞的什么,当时谣言很厉害,电动车在汽车下面造成拖行,当时批捕故意杀人,没有逃逸,不是故意拖行,而且愿意承担民事赔偿,法院审判时会不会依据批捕的罪名?
律师您好,我是司机方,有全险。肇事后伤者进行了手术,出院后无大碍。但对方对于保险公司理赔的总额并不满意,于是对方提出想做伤残鉴定,但鉴定费用保险公司说是不给报销的。请问这笔费用是得我来支付吗?我可以拒绝支付吗,如果对方到法院起诉的话,结果会如何?谢谢律师!
车是别人的,雇我给开,从事黑车拉客,出现交通事故,受害人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规定的保险金额,额外的费用要求车主赔偿,要求我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雇我给开的车,没有合同,我们算什么关系?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车主现在否认是雇我开车,说是我承包的,但是也没有合同
别人的车雇佣我给开,从事非法营运,交通肇事,单方事故全责,车主不承认雇佣我,说是包给我了,没有证据证明,我能间接证明是车主雇佣我的,已经审理,未判决,我们算是什么关系?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审理中对方的父亲自己偷偷的在审理过程中写了两份证词,递交给车主的律师,证据上还不是证词中提到的人签的字,没有身份证
别人雇我哥哥开车交通肇事至两人死亡,法院判赔偿81万,保险报了30万,老板拿20万,其余让我哥哥拿,因无钱被判了两年,并不是不还!可以要求判缓吗? 出来偿还!
1月11日 父亲被出租车撞伤住院 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全责 经诊断 股骨颈骨折 年过70岁 医生不建议手术 以休养为好 住院至今 第一天的诊疗费300+住院押金11400元 其中司机垫付2900 其余皆为我们自己垫付 另外由于母亲也年过60 我又有工作 每天晚上请护工12小时 120元 其余伙食费,营养费没有详细计算 由于住院费用负担过重
1,责任认定没下来,但已经肯定是主要责任了,请问主要责任要承担%多少?有规定吗? 2,赔偿对方时是否可以按责任分成的%比来赔付? 3,死者女性,2孩子,6和9岁,丈夫有部分劳动能力,父母65岁,请问这个情况的标准赔付金额是多少?(8000元人均) 4,死者为女性,家有1弟成年,请问女方父母是否也需要赔偿? 5,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