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朋友在2003年初开始相识相爱了.在同年9月我们开始以夫妻名誉公开同居生活(未办婚姻注删.她不肯去办).在2007年(自2003年相识至她离开我时.她花去了我不少于40万元.但没有起法侓证据的)年底她从我家偷偷地走了说和我分手.我也到处去找她都毫无音信.大约在2008年4月我找到了她用的电话号码.我给电话叫她回来.她说要我给她5000仠元才肯回来.当时我也汇给她5000仠元她也回到我家又一起生活了.她在我家住了十多天又走了.这时我也到处去找她直到2009年10月她给电话我叫我给1000仠元她看病.我当又叫和求她快快回来她不同意.我因我是很爱她的不忍心她这样说没有钱看病又汇给她1000仠元和叫她回来.她说要我给她十万元才肯回来的.我说只要你回来一切都好办.但她还是不肯回来.后来我答应给她十万元我要求回来时要和我去办理婚姻注删.她说要我把钱汇到她帐户她才回来.我无办法在同年11月份又给她汇去了20000万元她才回来了.她回来我叫她去办理婚姻注删她说我还要给她80000万才肯和我办婚姻注删的.我说我们办好了注删我即刻给你80000万的她不同意.在这期间她不同意要怀孕也毫无即象要离开我的现象.但在今年9月底又偷偷地离开我家了搞得我都不知怎算才好.她这样好象在玩弄我的感情的.我的确是很爱她.有时想想也很气愤的.我到现在都是很希望她回到我身边一起生活.她这样做是很对不住我的.我想问她这样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还想补充问下我女朋友这样做法在法律上有那条可以对她实行制裁的或她以构成什么罪吗?
我从租赁公司租了一台车,后来从我朋友那借了一万五千元钱,是10年1月份借的,因为我要去外地,3月份的时候,我朋友把我租的车开去了,后来租赁公司要车,我也找朋友要过,他没给,因为欠人家钱,我也不好意思强要,说明的是借条上没写关于这台车的事情,我也从来没说用这车抵押或抵债,请问您,我这种行为构成诈骗吗?
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区域代理权后,该公司不履行合同协议,据了解后才知道该公司并利用他人名字注册公司。对各省市的代理商们利用一小部分定金,货物代理商收到后所有尾款到公司账上而后公司先期承诺的据不履行,而且现在公司已经突然倒闭,空空无人。个代理商损失总超过百万以上。如果我们报警公安局能受理此事吗,我们能得到
甲将确定移民的水位线界桩上移,达到自己是移民得到移民补偿的目的,使乙的耕地也在移民淹没线内,政府在未仔细确认的情况下,与甲、乙签订了移民补偿合同,甲、乙均得到了移民补偿款各有5万元,甲乙是否构成诈骗罪
同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不同姓名、地址的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法身份证,同时交替使用,对外经营、交往、注册公司。并使用其中上学时顶替同学名字的身份证的身份出现,对外经营中的借款、欠款不归还债权方,恶意躲避,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购房购车,藏匿财产,是否构成诈骗罪?
2005年甲拿了15000元钱找到乙办甲工作调转一事(乙称丙与甲的领导关系非常好,能办此事)乙将这15000交给丙办理调转工作,乙一直没有办成还不退钱,甲、乙是国家工作人员,丙无业,如果我以上据说证据确凿,请问律师:甲(我)是否构成受贿罪,丙是否构成诈骗罪?谢谢
有人当初以缴纳店面租金钱不够的理由向我借了一万元人民币,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保留票据。后来多次讨还那笔钱,对方一直借故推延,后来我到了借款人所说的店面,店主否认店面是从别人手中转来的,而店主不是借款人,甚至不认识借款人。如今,借款人手机每次拨打都是正在通话中,用其他号码拨打对方电话仍然是提示“您所
报案方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方,得知被告方为军人身份,要求被告方介绍北京总政歌舞团到当地合作演出,期间报案方给了被告方180万作为邀请总政歌舞团一指定演员到场的私下送礼费用。十天后,被告方联系到总政歌舞团一委托方(北京××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称乙方),报案方与乙方达成合作共识,乙方在其两份合同上盖公章后报案
报案方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方,得知被告方为军人身份,要求被告方介绍北京某歌舞团到当地合作演出,期间报案方给了被告方180万作为邀请其歌舞团一指定演员到场的私下送礼费用。十天后,被告方联系到其歌舞团一委托方(北京××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称乙方),报案方与乙方达成合作共识,并拟好合同,乙方在其两份合同上盖公章
我朋友在网上卖给三个人网上下载的免费黑客软件。合计800元。(东西已经给了买家)买家只是没有享受到售后服务而已。其中一个顾客自称网警,说要抓我朋友。当我朋友知道的时候第二天已经把钱返还给人家了,可是人家说,再给2000元,我给你摆平这件事情,否则你就等着死吧,我朋友现在很担心,坐立不安。 请问 我朋友的行为
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认识了有大概半年时间。去年八月,突然说他姥爷病危,找我借4000块钱,写了借条(说十五日还钱),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有点犹豫,还是借给他的。但现在打电话他也不接,问他要住址也不给,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