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别人介绍的,我和他订婚时他拿了一万元礼金给我。和他拿证后他就变了,现在拿结婚证两个多月了,我说离婚,他要我给他20万作为精神和名誉赔偿。我能和他离婚吗?真的要赔偿他20万吗?我能去法院起诉他吗?
我是江苏人我老公是四川人,我们一直在苏州打工。我们2008年登记结婚,当年8月生有一女,一直在我老家由我父母带。在我怀孕7个月的时候(2008.6)我老公离职在家,无收入。我在老家生孩子时他陪了我一个月,就回了四川老家,我仍留在江苏老家带孩子,在2008.12左右他回苏州找工作,直至2009.4月方才在苏州找到工作上班。我在
我们2010年2月领结婚证,婚前我有房产一套,开了单身证明。婚后感情一直不合,现准备离婚,单女方不同意。已经分居几个月,目前我只能在外面租房,而她居住我的房子,我有权让她离开吗?我如果强行让她离开负法律责任吗?
我和丈夫结婚后感情不和,后我与单位同事发生婚外情,被他发现,他强行所要对方5万块钱和一辆捷达车之后,不守信用还多次到单位去闹,对方报警,后经私了,判他3年,缓刑3年,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他不同意离,但半年期间我们也没有联系,第二次我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吗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小刘在信用社贷15万,后来小刘还不起贷款现在出逃,我老公是小刘的保证人之一,2010年8月12日信用社起诉了小刘及我老公,2010年8月27日我与老公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房产及店铺经营归我所有,我老公没有什么家产,就有老房子,现在不在家,请问如果法院要执行房产抵押,我在起诉后离婚是否有效。即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小刘在信用社贷15万,后来小刘还不起贷款现在出逃,我老公是小刘的保证人之一,2010年8月12日信用社起诉了小刘及我老公,2010年8月27日我与老公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房产及店铺经营归我所有,我老公没有什么家产,就有老房子,现在不在家,请问如果法院要执行房产抵押,我在起诉后离婚是否有效。即
离婚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XX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计); 三、XX店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离婚事实和理由 我于X 年 X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X年 X月X
今年五一我与妻子因小事吵嘴/之后她就离加出子出走,期间不管我打电话还是发短信,她均不理,国庆期间听说在他哥家,我与亲戚去她哥家希望她能回来,结果她哥不让我们相见,今天法院让我去取离婚起诉书,我该不该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