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某日我受被告李某雇佣,驾驶货车进行运货工作,车辆超载,导致制动不良,翻入道外,车上几人均受伤,有轻微超速。交警大队认定,“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我应承担全部责任,初级法院认为,我事故前明知超载,并予以默认,未提出任何异议,存有一定过错,故应承担10%的责任。被告李某不服,向中
本人一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运输公司让我签了一张[车辆转让协议].现因我雇佣的驾驶员持超有效期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2009年5月22日。我的亲人承坐朋友的轿车,(其中包括司机在内的五人)一共六人。司机在超速超载的情况下与横穿马路并占用机动车道的畜力车挂蹭后,改变方向,越过双黄线,进入反道后,与对面占用快车道的无证拖挂车相撞。造成五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法院一审判决: 1、朋友轿车占70%主要责任(其无力赔偿)
一天下雨的晚上 单位领导要求我开车去接同事吃饭(已经下班四个小时),在路上因超速使得车撞上建筑物 导致车内一亡三伤 事故中队已经定为全责 死亡的家属已经由单位赔偿了53万 伤者还在治疗中 公司说要对我要保留追索经济责任赔偿的权力 我不知如何是好 而且我还得付刑事责任 我没有赔偿能力
我朋友苏,驾驶中华骏捷,正常行驶京沈高速公路(出京方向),于唐山段,突然发生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冲断隔离带,与进京方向捷达左前方相撞,导致捷达冲向右侧护栏,引起自燃,导致捷达车内4人当场死亡。(捷达4人:北京房山农业户口,2个父母,30-40岁,2个女儿,1个17岁,1个22岁) 苏的车,现已报废。苏车内4
你好,咨询一个事情:前几日受害人骑摩托车带一人出车祸,一死一重伤,由于是晚上,路段没有路灯,也无监控,没有目击证人,重伤者现在醒过来说被一辆卡车擦倒,但是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了。交警部门的意思是没有线索这事估计就只能自认倒霉。不知道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