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私房已拆迁,户口本上有我,父亲,爷爷奶奶四个人,拿到了四套房子。现在我想把一套房子卖了投资开饭店,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还说房子是他们造的,我没份。我想知道他们这样说对吗?还有我应该享受的福利和义务是什么?谢谢。
我家是闸北区土地证的私房,原产权人及妻子在动迁公告后去世,动迁组已认定为动迁期内。现6名子女为共有产权人,2人户口在里面,4人属于户外。我想咨询下: 1.私房土地证,动迁面积以丈量面积为准。那阁楼、阳台及违章建筑等面积有何评判标准?测量单位都算的,但动迁组都不算面积。 2.户内产权人对房屋进行过改造,现认
校办工厂,学校动迁两年了,没有签订租约合同,马上面临动迁,学校起诉,强制校办工厂搬家,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如何争取动迁搬家费用呢?
你好,律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情况:1.我目前的户口在我前夫家,我和他在2009年离婚了 2.我家二老都是残疾人 3.、我从未享受过上海动迁的任何政策。所以现在问题是今年我家要动迁了,我要把我的户口从他家迁回来,我家的派出所说,在2014年1月25日就冻结了!不给我迁回家,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户籍迁回父母家呢?
我父母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父亲去世,原房屋房产证上为父亲名字,户主也为父亲。现在面临回迁,拆迁办这边要求我们全家4个子女和我母亲一起去签字过户领钥匙。我想问如果过户给母亲,我们4个子女的法定继承在过户之后还能否主张?或者说,母亲是否有权利独自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
我和目前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子为89年建成的老公房,只有使用权。 房子分为甲乙两户,分别是我阿姨一家(甲)和外婆一人(乙),承租人为我阿姨。 因为我母亲是知青,我和母亲的户口后来才陆续回沪迁入此住房内,随外婆入乙户。几年前阿姨一家迁入其夫拆迁所分房子,但唯独阿姨一人户口未迁走;后外婆又过世。 现在情况是:
我和目前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子为89年建成的老公房,只有使用权。 房子分为甲乙两户,分别是我阿姨一家(甲)和外婆一人(乙),承租人为我阿姨。 因为我母亲是知青,我和母亲的户口后来才陆续回沪迁入此住房内,随外婆入乙户。几年前阿姨一家迁入其夫拆迁所分房子,但唯独阿姨一人户口未迁走;后外婆又过世。 现在情况是:
律师 您好 我想问一下 我家是在大连市庄河市市区内租下一个门市 但是门市现在要动迁 我家的租期还没到 我想问我家有补偿吗?房租和拆迁方是不是应该补偿我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