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我市A区; 乙方(我方):物业公司,住所地:我市B区; 合同签订地:我市C区; 楼盘项目:我市D区。 2010年10月我公司与甲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合同终止(2012年12月)。合同约定,空置房及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和期限未明确约定。甲方一直不与我方核对账目,还以账目未核算清楚为由拖欠我方空置房物业费几百万元。我的问题是: 1、应该向我市哪个法院起诉?2、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3、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已过情形?4、即使胜诉无法执行回钱怎么弄?5、听说可以诉中保全,但要提供担保。保全对方财产对象选择账户现金好还是对方不动产好?假如败诉担保财产面临何种风险?6、律师费要多少?(能胜诉且能执行回来多给也行,急切)
我是一高层住宅的业主,今年上半年即六月份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电梯使用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当时因一时糊涂同意调解,时隔半年后,物业公司仍按建筑面积收取电梯使用费,而吉林市发改委早在2007年就有规定按常住人口和楼层系数收取的。现在我想反悔,可以吗? 如不能反悔,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8年5月在小区购买购买楼房。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开发商说没有前期物业,所以没签前期物业协议。该小区所有住户都没有签。《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 2009年2月有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说与开发商在2009年1月20日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并一直没有出示《前期物业合同》,至今没人看到过。五物业公司
我们是在石家庄开发区“加洲阳光”买的房子,交房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我们装修后就一直没有住,我听说空置房只收取百分之二十的物业费,可我们第二年又去交物业费时,物业管理人员以没有接到上面的文件为由,说不能办理,必须交全款。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办?
物业公司因我以不属于物业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不当理由拒绝缴纳三个月物业费为由将我提起诉讼。我取得了如下证据:1、刚接手的新物业苗木管理人员,告知他们刚进入接纳我小区的苗木管理时小区内苗木半年未经整理的情况并录制了下来作为证据。2、小区内的绿化一直没人护理,导致杂草丛生,作为业主自己拔草,有其他业主签字为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所住的房子是顶楼,渗水潮湿现象比较严重,多次要求小区物业维修,他们简单处理一下,跟我说大额维修要业委会同意才能大额使用维修基金,但是我们小区太小没有业委会,也就是说我的维修问题不能解决,从2008年开始我多次提出也没用,所以拒交物业费,物业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交3198元的物业费以及滞
物业违反合同,提前撤出服务小区,两个月后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业主能做什么?
物业合同期限:2009年4月1日 ~ 2012年3月31日 物业撤离时间:2012年2月15日,房产局批准时间实际是3月31日,物业撤离前未公示,所以物业违反了服务合同 物业于5月份起诉原业主,追缴2012年1月份之前拖欠的物业费 请问,业主能做什么?除了支付物业费外,能起诉物业违约吗?
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丢失,按时缴纳物业费,但没有服务合同,可否要求物业赔偿?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夜间丢失,摄像头夜间什么也看不到,小区有一个门维修很久了晚上不关闭,自2010年10月入住,到现在小区设施还不太完善,物业费都按时缴纳了,但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物业赔偿么?感谢各位专家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