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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物业合同服务纠纷(甲方欠空置房物业费)

物业合同服务纠纷(甲方欠空置房物业费)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我市A区;
     乙方(我方):物业公司,住所地:我市B区;
    合同签订地:我市C区;
     楼盘项目:我市D区。
    2010年10月我公司与甲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合同终止(2012年12月)。合同约定,空置房及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和期限未明确约定。甲方一直不与我方核对账目,还以账目未核算清楚为由拖欠我方空置房物业费几百万元。我的问题是:
    1、应该向我市哪个法院起诉?2、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3、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已过情形?4、即使胜诉无法执行回钱怎么弄?5、听说可以诉中保全,但要提供担保。保全对方财产对象选择账户现金好还是对方不动产好?假如败诉担保财产面临何种风险?6、律师费要多少?(能胜诉且能执行回来多给也行,急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m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4-03-0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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