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号我以65000元另加3000元押金转了一个店铺,13个平方左右,做服装生意。上一个承租人转给我的,我与房东另签的租聘合同到2011年12月31号。现在由于生意不是很好,我想把商铺转让,由于房东有事不在,我转给乙方时把我与房东的合同上面注明现新任租户为乙方,我的作废,我们双方签字按手印,可以吗?如果中间有什么事情还与我有关吗?希望您可以指导一下,会万分感谢···(房东同意转让)若不可还有什么方法呢?(房东不在)```
我想在黄田这边转一家店铺,这边的店面全部属于村委的,之前的店主有跟村委签合同,到明天的十一月底到期,现在他将与村委签的合同还有营业执照全部给我,我再与他之前再签一份转让书或协议书,这样可以吗?还要不要跟村委再重新签合同
我在09年买了武汉汉口北一批发市场的分割式产权商铺,在今年年初已签武汉商品房预售合同,已一次性付清全款,还未办理产权证,现个人需周转资金想出售商铺,请问商铺的预售合同能否转让?需要怎样的程序和手续可以办理呢?
我转了一间商铺但是老板另有其人。 转商铺给我的人“我转了一间商铺但是老板另有其人转商铺给我的 “郑兴玉”(他讲商铺是他的) 而现在真正的老板要要回店铺,那我该怎么办? 当时我跟“郑兴玉”写了一份转让协议书,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现在那个“郑兴玉”消失了,而商铺真正的老板找到了我,问我:房子是否继续租下去,
我现在租有一商铺,明年5月到期,现在想转让,写明可以转的但房东一直回避。现在我能否告他我们租他房子之前的3年都没有交房产租赁税,房东与别人签的租房合同上都是写的由租房子的来交这笔税,我们租这两年是交了的。但本来这笔税就该他交,他也不可能找以前租他房子的来交这钱了,我能否告到他呢? 我就算不能告他,可不
你好 我现在在商场经营一个鞋柜 是跟商场签的合同 合同还没到期 现在我不想干了 想私自转出去 我应该跟转让人签订一个什么样的协议才合法 当时跟商场签合同不是用的我本人的名字 是我父亲的 商场也不没见过本人 签合同的时候商场要求的不是很严格
律师您好: 2010年8月1号我以65000元另加3000元押金转了一个店铺,13个平方左右,做服装生意。上一个承租人转给我的,我与房东另签的租聘合同到2011年12月31号。现在由于生意不是很好,我想把商铺转让,由于房东有事不在,我转给乙方时把我与房东的合同上面注明现新任租户为乙方,我的作废,我们双方签字按手印,可以吗?
在我们国家法律中有没有归定商铺承租后不得转让这种法律 注:1、商铺是国有(房地产公司)资产,原承租人在未到期时转让于我并收取我转让费20000元.商铺年租费6000元,店铺还有三个月到期.如果房产公司过了三个月不租给我,这算不算原承租人欺诈.商铺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2、在原承租人与房地产公司签定的合同中归定:承租人
在我们国家法律中有没有归定商铺承租后不得转让这种法律 注:1、商铺是国有(房地产公司)资产,原承租人在未到期时转让于我并收取我转让费20000元.商铺年租费6000元,店铺还有三个月到期.如果房产公司过了三个月不租给我,这算不算原承租人欺诈.商铺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2、在原承租人与房地产公司签定的合同中归定: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