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前公司多加了份工作,工资加了几百。可是因遇工伤,工伤期间公司又招了个人负责前面给我加的那份工作,我工伤期满公司就把以前付给我工作说好的工资给扣了,这种情况不合法吧,那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员工工伤后,6个月医疗期满后拒不返岗工作也不按照企业的要求提供不能工作的相关医疗证明。企业是否可以根据政策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中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按政策9级工伤,一次性支付10个月伤残补助金之外,还需支付什么费用?解除之后,他的任何医疗费用是否就与企业无关?
我于2010年4月7日在单位头部摔伤,后来在中作中出现头晕恶心耳鸣及记忆力下降,于是去医院检查,认定为脑震荡综合症,从8月6日开始在家修养,但8月份9月份公司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在此期间病例请假一切都是按照制度流程去做的。单位也没有通知过说我的休息他们不认可,但是现在却说是医院开具的诊断不认可,算我96天旷工,
事发时间: 2010-10-16 事发地点: 江苏-常州-金坛市 事发经过: 我是今年4月31日进的*有限公司上班的,在电池车间包装组,是三班两倒,十二个小时一班,有夜班,节假日无休.此间还在哺乳期.10月16号感觉身体腰部剧烈疼痛,去医院检查为严重腰椎间盘突出和膨出还伴有脱出,医生建议住院手术并先开了一星期假,21号车间主任打电话告
我在两个月之前按工作单位程序办理了辞职手续,但是两个月后我发现原单位还有继续给我发工资(我们是以工资卡发工资),如果我把这些工资据为己有犯不犯法?按公司规定只要三天无故旷工就开除,可是我已经两个月没上班了
各位律师,公司在与我签定合同时,在合同上是每月7日发放工资,可是每次是都要延期到20号左右才发放工资,我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解除,那如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呢! 请指教。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