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罗庄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有一张收据,他们那里没有房产证,因为属于旧村改造。我们私下里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是现在孩子落户口却需要公证书,因为收据是卖方的名字,所以我们去公证,我们打电话咨询罗庄公证处,公证处的人却说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能公证,可是我们那里好多都是公证过了的!我想问一下到底可以不可以公证?
1982年我父母盖了五间房子,我结婚时分得三间,我在上面向您反映的正是这三间房子,有分家契约为证,可产权登记时房主是我父亲的名字(1998年去世),至今未变。我和妻子女儿也于1996年办理了农转非。请问我补充的情况对我开始的要求有影响吗?我的理解是在卖房子时(2001年),我是非农户口,李某是外地人员,更能说明第一
本人于8.24日与业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三万定金给业主,三万中介费,之后再交了八千五的按揭费,8.27日收到为主短信说房子暂时不考虑卖了,故不提供办理按揭资料,后来我方又发催资料函给业主,要求其务必在三天内提供资料,否则我方将按合同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可业主一直没有提供,后来我方又发了律师函,业主
通过中介我卖了一处房子,因为房子还在修建中,所以只是通过中介签署了一份房屋购买合同,,达成扣成协议时我收取了一万定金,在签合同时收取了58000,请问,我现在不卖这房子了,我该退回和赔偿买方多少钱呀,,我很着急,谢谢各位了
在乡镇A买了50亩的地,有大土地证,后来B以配载楼的形式盖了10幢楼房,但是未办理到房产证,我现在和B签订买卖协议,未公正,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于2009年6月30日以每平米2880元和2400元购买两套楼房,面积分别为91.39平方米和60.57平方米。定金分别付了二万和一万,剩余款于2009年10月30日前交齐。(按30%交首付,剩余70%开发商负责贷款)。期间,开发商把楼房的面积分别增加到101.56平方米和66.71平方米,因为面积增加,首付和贷款都增加了,所以我提出只买一套。因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契税、房屋交易税等卖房前一切税费由甲放负担,过户办理上户费用由乙方负担。请律师帮忙解释这条合同含义。房屋交易税应该哪方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