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停发工资,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名私企员工,与现有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续签,前一次是2年),于今年年底到期。 今年春节前,公司通知我到外地工作六到七周,我以家庭原因为由予以拒绝。现在,公司在未通知我去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从2月份开始停发工资(当时合同约定,每月15日前发放工资,节假日顺延),但社保医保等“五险一金”仍旧按照本地最低标准有缴交。 请问: 1.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之规定,主动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该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向公司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提请劳动仲裁,我该提供哪些材料(比如:我如何证明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原先工资都是直接打到个人的银行卡里的,工资条什么的也都在公司的劳人部门和财务部,我们手里没有)? 备注:和我相同情况的同事,总共有8名。其中2到3名已经于上个月自动辞职,没有领取任何经济补偿金(却被要求签署一份“已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协议),据他们说,如果不签这份协议,公司就不给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公司的这种做法明显不合法吧?我们的失业金还要原单位开证明才能领取,如果单位不配合开证明,我们怎么办??
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拖着不发工资该怎么办?该公司除了几台电脑之外没有任何值钱的财务,公司的帐面上没有一分钱!想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到最后也是浪费时间。剩下的就只有扣押公司的物品作保障了,但是扣押公司财务从严格意义上是违法的,请问该中情况如何处理,或者说是如何扣押公司的财务才能避免法律纠纷! 其
下面情况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单位的月工资是每月2200元,每个月有8天加班,每个加班单位只给50元,这样也有3年的时间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现在不想在这单位上班,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我在公司服务了5年2个月,现公司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公司经营调整,我所在部门撤销,其它部门都不接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实质上我所在部门并未撤销,只是5月底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并入大部门,由总监负责制,并同时出过公告,原部门经理为职能经理,且待遇、职级、职等不变。现该部门现正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公司开除司籍,并处罚金十万。理由是本人为服务的公司(不是本人的公司,与本人的公司有合同约定的公司)提出本人在为其工作期间有违约行为并处以二万的罚金。请问本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本人应该如何去办?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我现在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现在离合同期还有两个月,可是公司一直违反劳动合同,具体的如下:1)没有交保险。2)工资不按时发放。3)没有安排年假和探亲假。4)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如果我现在想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做??并且可以得到补偿吗???
申请加班单不批,上司用加班纸砸人,次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11月11日,因加班事情,上司(日本人)不批,还用加班纸砸人,当时非常生气,就拍了一下桌子,第二天上班,电脑无故被锁,且不通知当事人是何原因,下午就公司就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这样单方面解除劳动是否合法。 合同是2012年4月到期。 解雇的理由就是: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非常感谢几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公司单方面临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由财务人员拿中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给我。 上面还写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1个月的工资金额为赔偿金。 入职时间:2010年3月28日-2011年3月28日止 现在已入职7个半月。 并且对于季度奖金也给出是不合格项目为由,拒绝发放给我。(公司没有成文条例证明什么为不合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