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购房合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我的购房合同是否需抵押,是否影响办理房产证
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权归女方单人所有,;拿来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原先的写有男女两人名的房产证等物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变更手续,不料其中人员一改先前曾去探询时的回答(带好执行通知书、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即可办出!),说:房屋仍在还贷款中,即使公积金贷款合同上名为女方,离婚后还贷均由女方一人
95年买的私有产权商品房,全款付,有购房发票,公正处公证,有购房合同,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95年--今一直单身!请问如果现在结婚,不办理房产证或者结婚后办理,请问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先说一下自己的情况,我未婚,现在青岛工作,父母在外地。 我想在青岛买房子,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父母出首付。房产证上可以只写父母的名字,不出现我本人的名字吗? 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房产证上必须出现我的名字,那我以后再买房子的话,是不是就要算二套房产了。就不能享受第一套房产的优惠政策
别人拿着我的房产证,在不经我同意情况下能否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我父母过世后留下一套楼房给我,近日已经办好了过户,现在房子的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了,我去领新产权证时候,我一亲戚说怕我以后结婚被忽悠着把我房子卖了,要是结婚后再离婚房子等于就有对方一半了,她提出把我产权证放她那里保管,说20年后房子再卖了给我的孩子之类的,当时觉得她是为我好,就答应放她那里了。但现在我有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只有小部分余款未交),婚后办理房产证,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父亲于2009年10月拿着16w签订了购房合同(签的是他本人的名字),当时只剩下了2w块的余款未给;2010年2月我父亲和我现在的继母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同时把2w的房屋余款也付清了;现在(2010年5月)要办房产证了,我父亲为了不影响他和继母之间的感情,执意决定要在房产证上写他和继母2个人的名字;请问律师,像我父亲这种
两年前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使用了了一个同事的房产证做抵押,可是现在同事要卖房子,需要房产证,怎么个手续才能把房产证要回来呢?可不可以使用另外的房产证作抵押呢?不知道整个手续,我该先干什么?
预购一二手房,开发商还未给卖家办理房产证,卖家购房合同齐全,现准备交易,进行合同改名。不知道具体怎么
预购一二手房,开发商还未给卖家办理房产证,卖家购房合同齐全,现准备交易,进行合同改名。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和所有事项以及存在的风险,求教专家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