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上海工作,于2007年10月进入现在的公司,当时面试的时候只谈到了工资的问题,没有涉及四金(因为我之前在苏州工作,不了解上海给外地人员缴纳保险分四金与综合保险两种)。进公司后才知道,公司给我缴纳的为综合保险。我与公司人事交涉,人事反映说当时面试时如果约定好了,就帮助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给缴纳四金,如果没有约定好,就给缴纳综合保险。现在我们公司大幅度裁员,我们工厂全部关闭。所以现在公司在与员工协商赔偿金的问题。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可否要求公司补偿我这1年半以来的四金作为补偿? 补充:我是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符合申请居住证的条件。
我2002年到公司工作至今,公司在2002年和2005年跟我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一年的合同,从05年到现在,公司没有和我签过合同,最近公司说要和我签订合同,把原来的固定期限合同改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我要不要签订这份合同?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如果我拒绝签订的话,我能不能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给我补偿金的
我就职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做采购工作. 在完成本公司的工作同时还做一些公司交办的其他公司的采购工作. 现在我离开这家公司,能否要求其他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这几家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外资公司,我只与其中一家公司签合同. 谢谢! 我完成的是公司交办的业务,但不是劳动合同范围内所明确规定啊! 能不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
我是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到2009年2月,公司承诺两年后交社会统筹,2008年1月之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2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于2009年2月14日办理辞职,我从公司拿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于是到劳动局去查,可是我在劳动局查出的结果是2006年11月12月公司是以个人名义为我交了两个月,2007年1-8月未交,2007年9月一直
我是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到2009年2月,公司承诺两年后交社会统筹,2008年1月之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2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于2009年2月14日办理辞职,我从公司拿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于是到劳动局去查,可是我在劳动局查出的结果是2006年11月12月公司是以个人名义为我交了两个月,2007年1-8月未交,2007年9月一直
我是在2007年12月26日进入现在所在的这家公司的,进入公司后,人事部与我们签订了一份试用合同,从2007年12月26日到2008年6月26日止。在试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与我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当时在招聘会上老板承诺的实习期1500转正后1800一直没有兑现。为此,在2008年12月,我们曾找到老板面谈,老板却予以否认,并
我公司在国有划拨土地上新建职工住宅楼,1993年房改时将该房全部卖给职工,并办理了房产证.现市政府因旧城改造要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要求我公司自行与开发商对地上附着物产权补偿进行协商.我公司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58条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规定>>47条,政府应当给予补偿,不知是否正确,我公司能否对"国土局收回
本人在广州萝岗区一工厂工作6年并一直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月刚签2年期合同。 工厂因政府征地需搬迁。请问要是本人不愿随厂搬迁工作是否能向公司按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有无是否跟搬迁地区有关系。比如区于区之间,市与市之间的差别。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本人在北京一家公司受聘,在金融危机时期,公司在没有商量情况下单方面从2009年3月起将我的薪酬减半,理由是金融危机公司所有高管人员薪酬减半,但我受聘的职位是某项目的总工程师,不属高管,而是技术人员。现在能否补回这个损失?
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下达解除劳动合同书,要求离职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理由是不能胜任岗位。强调一点,我是2010年5月6日就开始进入该公司工作的,并且在当年的九月就获得过优秀证书,并且公司欠发我的提成以及7月工资都未结算详细,除此之外,我查询了一下,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下达解除合同要求,应该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