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直接主张25%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我似乎又不能直接主张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似乎又可以直接申请经济补偿金,企业不执行还可以申请加付赔偿金。我是搞晕了,劳动者到底能不能直接主张25%赔偿金呢? 2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还有用吗、?特别是里面【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还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由于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代为施行的是项目提成制度, 劳动者未能及时追回项目款,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如果要支付, 应该如何支付? 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实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进行赔偿?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在同一单位服务,签2次合同后转换合同主体,对劳动者是否该付补偿金
在同一单位服务,签2次合同后转换到中智签合同,对劳动者是否该付补偿金(因为剥夺了劳动者签无固定期合同的权利),谢谢!
2010年我在福建晋江一家汽配厂(复兴汽配)工作,近来厂家生意较为清淡,我于8月分初请假回家半个月,而我7月份的工资没发给我,请问我该通过怎样的方式讨薪?若能帮我出个注意,我谢之不尽!!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工作内容增多了,工作量增加了,工资少,我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能拿到劳动补偿
我是一名现场管理人员,现在公司以实行标准化为理由裁员,裁员以后本来是两个人的工作现在要一个人来完成,工资增加10%,时间增加1小时,我自认能力有限,不能胜任裁员后的工作,请问如果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我能拿到劳动补偿金吗?如果能,那我能拿多少?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分发整改通知书后,仍逾期未足额支付,只支付一部分的。可否向劳动仲裁部分提出,要求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所指支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由劳动者来主张,还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主张.如果是由劳动行政部分来主张的,那行政部门如果徇私或者怕麻烦不主张是否违法?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