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孟律师:关于劳务纠纷问题向您咨询合法的解决方式。 我于2013年6月17日进入现在公司工作,入职前与负责人谈妥工资待遇及缴纳养老金事宜。目前入职已8个月,最终未按先前谈的条件发工资(只兑现70%工资),未缴纳养老金,也未签订用工合同。我向总经理投诉,现答应按先前谈妥的工资条件补发工资欠的30%工资和支付
我于去年3月份在公司办理的停薪留职,当时停薪留职单上约定暂停缴纳五险一金,但今天去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发现公司已经替我缴纳了这一年五险一金的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并且要求我补交着两部分,请问这种由于他们工作失误所造成的问题,我应该缴纳吗?谢谢!
我是2013年6月份从无锡一件民营企业辞职的,当时人事说会把拖欠的工资打到卡上,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动静。 我给个他们打过很多电话,也发过短信,他们那边也保证过几次可是现在基本上就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了。 我这边有他们人事经理给我发的邮件,上面有拖欠我的工资月数和数量。 我可以直接拿这份证据去无锡法院上诉吗
以前和公司签了合同,当时签了一个月的,现在已经过去3个月了,这3个月干的活现在不发工资,请问一下这个能要的回来吗?我手上有顾客那边干活的确认签字
请问下,去年应该过年发的年终奖,但因为老板说有些员工回家了没办法评分(所谓的绩效),然后就法了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我的奖金稍微多点,我跟老板提出多发点,后来老板说因为全公司都是发的一个月工资,如果我要提前预支这笔钱,那么就要写一个借款单,大意是问公司借款,到第二年也就是今年的7月份之前发,但是今年年后
甲口头协议雇佣已从事劳务活动,已与丙丁戊等一起完成该劳务,但在劳务过程中丙手指受伤,请问该案例责任人及有几个责任方?责任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