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打工者 我在一家注册公司任职四个月 中途没有签订过相关的劳动合同 我本月23号提出离职 26号走是否能够拿到我应得的劳动薪酬呢
本人之前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但由于该公司上班超时但却不支付加班费,同时入职的时候还要求每个月从工资里扣出上岗培训费,合计五千元,但是却没有具体协议签订该事项。该公司在上班期间,制度苛刻,惩罚严重不合理,于是我于今年4月29日离职,没有递交辞职信,请问我这种不打招呼离职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可以直接
我在徐州 我想咨询下 劳动法相关问题;我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工作半年后
我在徐州 我想咨询下 劳动法相关问题;我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工作半年后,我辞职了,这个私人老板没有营业执照,什么都没有;然后进入公司的时候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口头提出辞职后第25天离开公司,但是老板拖欠我40天的工资没有发给我,我们发工资都是发的现金,也没有什么工资条之类的,请问钱还能要回来吗 ? 怎么样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劳动者,想请您帮我解答以下这些疑问,希望您能帮助我,万分感谢! 1:您好,13年9月份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在浙江温州一家名为XXX电子有限公司里上班,任检验员一职,据了解,这家公司在深圳等地还有分公司,在这里上班的大多是外地人,他们都把这里叫做“厂”“电子厂”,他们告诉我,他们都没有
员工在试用期转正之后,企业要求员工签订一年内不允许离职的协议,并且协议中还说如果离职将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奖金,这类协议是否有效并符合劳动法规定?谢谢 如果员工签了会有法律效益吗?如果员工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提辞职,并做好交接,企业就应该发放员工当月工资是吗?
《劳动法》在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马钢公司2002年建的廉租房(每平方成本价1200元左右)给职工居住,并坐落了户口,现在要以商品房的价格,每平方5000左右卖给职工,不买的就要搬出,安置到地区和结构、面积都不如现在的新建廉租房,不买不搬的职工要给予待岗处罚,我们要求查看廉租房性质变更的手续和商品房出售的市政府批文,一直不予回复,请问我们该怎么
劳动法关于离职问题,想要离职,老板以出纳帐未弄清楚,为要挟,不允许离职,现在我可以写辞职报告给他,他不接受,怎么办?
律师好,我从事的是设计行业,我的劳动合同还有1个月到期,我本人不打算续约,想自己开设计公司。但因为在劳动合同签署时,同时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是“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但条款中没有讲明违约金,也没有提到离职后的一年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请问,我开设计公司的话(和原公司会成为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