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当时动迁安置人为父亲,儿子,儿媳和孙子(独身子女按二人计算),后公房买下后为售后产权房,产证上名字为儿子和儿媳,现父亲的女儿要父亲的房产,能要吗? 如父亲过世后,属于遗产吗?是否女儿有权分得部分房产?是否现在父亲就要公正把房产给儿子?
一农村父母以儿子的名义申请土地,用于建房,房子建成后,房照上所有权人为父亲名字。后父亲因意外死亡,母亲有过改嫁,但最终又离开新丈夫回到了前夫的家。现在这所房子要动迁,请问动迁后的房子归属权为母亲还是儿子? 多谢在线律师在百忙中给与法律解答!
售后公房的共用部位权属依据产权证还是房改售房前的“租赁信息卡”(房管所)?
我是上海的一处售后公房的业主。 我们的房子为解放前的新式里弄,共三层,每层一户。三层和假四层间有一屋顶晒台,从大门通过楼梯可一直通往该晒台。我于五年前购入二层。最近假四层的业主告诉我,说我家无权使用该屋顶晒台,因为他发现房改售房前的房管所的“租赁信息卡”中对晒台的“公用”记载只有楼上两家,而未包括我
正在动迁中,私房产权三人共有,是一本产权证,现在哥姐都同意拆产分户,主要是想分成三本产权证,上诉法院
正在动迁中,私房产权三人共有,是一本产权证,现在哥姐都同意拆产分户,主要是想分成三本产权证,上诉法院进行拆产分户,法院会判不同意么? 首先谢谢热心律师回答我的提问,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疑惑,我看了12月2日新浪上海新闻,关于黄浦一男子与10多名拆迁人员交涉时疑被围殴致死这篇文章中有一段话“但此新政的推出却带来
婚前的老房子动迁的话,所得动迁房和动迁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这种状况离婚,对方有理由分到这部分财产吗
婚前我有一套老房子,房产证上有我和我母亲的名字,婚后因感情破裂,现在离婚诉讼中,目前这套房子里面有我、我母亲和我儿子的户口,妻子因没有户口,只有暂住证。想问一下,近期房子如果动迁的话,动迁房和动迁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这种状况离婚,对方有理由分到这部分财产吗?
上海有产权证的售后公房属于小产权,那跟国家打击的小产权有什么区别?
上海有产权证的售后公房属于小产权,那跟国家打击的小产权有什么区别? 我买了以后,是不是受国家承认的
08年拆迁,2010年分到的动迁房,没有产权证,2011年我父亲过世,这个房子现在是我和我妈妈使用,请问这个房子算不算遗产,除了我和我妈妈,我奶奶有份吗? 我奶奶自己也分到一套房子的。 按照遗产的话我、我妈妈、我奶奶各1/3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