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12年2月1日公司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一年)。试用期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1日(三个月)。期满后2013年2月公司与我续签了1年合同至2014年2月1日。2014年2月18日正常上班,公司突然电话通知因岗位调整,从3月1日起,我不用再到公司上班,因我们公司的合同是1年1签,在3月1日之前,给我了10天时间办离职手续、找工作,只答应给我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对此我跟公司产生了分歧。 我查阅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工日(包括试用期)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2月,我到公司工作已满2年零3个月。请问律师,我是不是应该获得2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非合同一年一签,就发1个月的经济补偿呢。另外公司合同上签订的工资为2000元,而每月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实发5000元(通过公司出纳私人账户转出)。请问律师,我获得的经济补偿基数应该以5000元作为基数还是2000元?因2月份正常在公司上班,正值上一个合同期满,而未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属于合同期内维权吗? 另附:公司合同中关于解约条款:第15条,应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公司于6月19日老板说公司无法经营下去了,要关闭。但是其本人并未到公司来处理。 因欠村委房租等,村委发出通知,如我们公司老板三天内不出面处理,则作为逃匿。结果五天后都没出现。现我们员工要求除发工资发,也要求工龄补偿。 我想咨询:1.像此这情况,我们能否拿到补偿。 2.老板是否算逃匿
请问,第一:根据案例我可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第二:现在本人没有证据显示公司要辞退我,但就4月到现在
本人在公司工作20年,1990年入职的一直到现在,现在公司不能本人续约,赔偿本人12个月的工资,但公司要求本人写辞职信,如不写就不赔偿给本人,但本人不愿意写辞职信。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在2007年签订一年,第二次签订在2008.4签订两年,按道理2010.4为止,2010.4就要同本人续约,可公司不续,但亦无书面辞退本人~请问,第
我在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公司裁员把我辞退,一起辞退的还有35人。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而且没个月公司扣除本月工资的10%作为年底奖金,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公司怎么补偿?如果产生纠纷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来争取我的利益。
我和公司没签合同,只工作三个多月,下手和我没有装镶件螺丝,某公司就说不合格,公司没做处理就把我辞退,在工资方面我应得多少补偿
新开的公司 员工都还没签劳动合同 老板说公司事不多 要给员工放长假 又不给相应经济补偿怎么办
谢谢律师.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样:从8月份筹备公司到现在,员工都是陆续进厂上班的,时间不一,到现在都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眼下老板说工厂事不多,要给几个部门的所有员工放假至年后再上班,又不提补偿的事情.我们都怀怀疑老板是想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该怎样去走这些程序,去劳动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吗?
您好! 我在一家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工作将近两年了,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什么保险金,昨天(2010年11月18日)公司派人来通知我因为公司裁员,让我回家,工资当日结清。 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何种经济补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