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其中一个老总A决定把一部分股权赠送给我,我主要出技术能力一起经营公司。
因为要避免缴个人所得税,公司目前也未盈利,没有按股权赠送手续来办,而是按股权转让来办,只是私底下老总A不收我钱。
但是我要求老总A写收据,以表明我行使了股权转让协议要求的支付款项,老总A不愿意直接写给我。于是争执不下,我们想了个办法,写了2个收据,
第1个收据是写我付款给另一老板B用于支付该转让款;
第2个收据是写老板B付款给老板A用于支付该转让款。
(我及老板A都比较信任老板B)
请问这样的收据有效�
数额不大10W,刚起步的小公司,
其实以目前公司情况那些股份根本就值不了那么多钱。
转让协议写如果未付完转让款,要按日给违约金,超过一定时间,转让方可以取消合同,所以必须有收据证明我已经付了款,这股权转让才正式起效,我才能确定获得股权,
而且不会出现以后他向我要转让款的扯皮。
请问这样的收据(通过中间人写收据)有效吗,是否可以证明我已支付完该转让款?
这样做,我是没有直接付款给转让方的,是否存漏洞?
一般像我们这种情况,怎么来办这个股权比较好?
(技术入股 我只有能力没有实体的可以量价的技术成果;
股权激励 和股权赠送一样要交税,本来公司目前都是亏空,还要收税,无疑雪上加霜;
我们没有作假吧,他都是以之前股东出资价转给我,
他转让也没有产生差价,我们不想因为内部转了下
股权使得公司要付出不必要的钱,因为就算是要付税钱那估计也只能从公司出。
)
股东王某购买自住房向张某借款,并将股权质押给了张某作为借款的担保。 后王某无力还债,张某便请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法院依程序降股权转让给了张某并且公司变更了股东名册,但是公司因为事务繁杂,一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1个月后,王某又将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李某,李某依据和
公司是家中港合资企业,港方有51%股权。现在中方十个自然人股东想把全部股权以3倍溢价卖给港方,对价7000万,届时公司为全外资。 但在外管局报批时,被告知,这些钱打入股东帐户后,不能随便使用,5万美元以上每次结汇必须向银行提供合同、协议等用途文件,最重要的是,还民间借款或公司贷款都不行。也就是说,钱到账
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股权以写自愿书的形式转入了另外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合法吗,我在原来的公司还有股东权吗
你好,我福建厦门的 ,想问你个问题,就是我把公司转让给你另外一个人,转让日期是09年09月,可是到了10年6月份地税部门说要交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你说我应该交?(前提是我是单单转让公司给他的,就是过个户,没有收他多少钱,就是手续费用而已,),后来我问了有关部门,给我的 答复是 你如果没有转让的话就不要交这个税
律师你好: 我今年9月份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开始为我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对于新公司法中“第三章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最后一句话,我有点比较模糊,请问第七十二条最后一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句话是针对七十二条的整个内容,还是只针对第七十二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大股东(占公司77%股份)在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强制将其股份收购吗?(公司共3个股东,他们之间有签过协议说若有一方没有履行其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时其他股东方可依该股东的原始出价收回其股份) 谢谢
我和朋友一起合办了一个培训班,由于是大学好友也没有正式合约(合办时期花销一人出了一半),现在她突然反悔要收购我的部分,又说后期这个是亏钱的,借口资金相抵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 补充:现在我们意见不合,她说要变卖这个培训班,可是这样我的亏损更大,单方面收购她的部分我资金又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