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在2013年9月与中介和买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我的房子还没有办产权,准备10月办产权。合同规定于2013年12月20日进行交易(当时估计这个时间可以办下来),定的违约赔偿是房价的5%(总房价50万),通过中介收了对方1万定金,中介费由对方支付。直到现在(2014年2月)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由于家里矛盾,现在房子不准备卖了。中介说我要赔偿对方6、7万,还要支付中介费。我想咨询:
1、这份合同现在还有效吗?
2、卖方到底需要赔付对方多少违约金?
3、卖方需要支付中介费吗?应该支付多少?
4、中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1、违约赔付房款总价的5% 房款总价是50万
我赔付对方是50*0.05=2.5万 还是50*0.05+1万定金=3.5万?
2、房屋交易没有全部完成,中介费是全部支付还是支付一部分?
3.房子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当时签订的合同时,因为没有产权证,合同上有很多空白的没有填写,因此中介也没有把合同给双方.
你好,律师。我在4月份在康桥看上了一套未满一年转手的二手房,在当时付了定金8万。并于5月19日签订了上海市标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上家有贷款未还清,上家贷款到8月22日满一年,由于提前还贷上家需赔偿银行6个月利息违约金。所以合同上协商交房过户日期推迟至9月30日,待上家银行贷款一年后再行过户。之前因为上家非常刁蛮
专家们好!我从单位建房中购得一套,手上有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目前想卖给别人,在无法把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中我的名字变更成买方的前提下,我与买方额外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有效证明我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对方呢?多谢。
儿子口头委托父亲卖房,并且父亲和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有效吗
儿子口头委托父亲卖房,并且父亲和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有效吗 父亲和买主签订了合同,并且有证人在场。
和买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如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房主愿将房以12.3000元卖给乙方,乙方交定金1000元。合同书签字后,甲方不得再涨价,等到甲方搬走后,房照,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连同钥匙一并交给乙方。乙方把房款一次性付清。如违约赔偿相关损失。 房主: 买房人:
一家开发商要安置被拆迁户,在建安置房时使用的土地不足,与我协商拆迁我的房子,答应安置我一套房子并按市场价格卖我一套,我同意了。但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在安置房协议上盖的是县拆迁安置办的章,卖我的那一套只是开发商个人的签名。两年后交房时开发商不同意卖我那套房子了,理由是1开发商签名是个人行为,他不是开发单位
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伍拾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由乙方依法向国土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的相关手续,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 但国家根据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乙方是买方,已经办好了伍拾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属
1、我朋友2007年在昆山买了一套拆迁房,此房产权是房主父亲与母亲的,当时签订买卖合同时,有房主夫妻及及父亲签字,请问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今年需要办理产证过户,房主又不想将此套卖给我朋友了,其表示母亲要将房子收回,因为有合同在,父亲表示可以依合同进行赔偿,请问此种做法是否有法律支持。 3、如果房
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38万,买方首先支付了34万,同时出具了欠4万房款的欠条。为避税,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审批时,将交易价格做低为34万。更名完毕后,买方突生变故,说实际价格是房主交易部门登记的34万,不同意给付余款4万元,请问有法律依据吗?
我买房时由于对方房产证还没办出来,具体什么时间办出来不清楚,但卖方自愿立承诺书说明如果因他的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到我名下,自愿赔偿我违约金二十万圆整,有他自己和两名见证人的签名和手印,请问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购买二手房买方违约是否需按买卖居间合同注明赔偿房屋价格的20%
购买二手房,未看到所购买房屋,在中介未将该房屋具体情况说明的情况下(未落实该房产是否具备土地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等)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实际勘察了所购买房屋后,对房屋构造不满,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向卖方支付1万元定金,目前此一万元打算当作给予卖房的补偿,是否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