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上,卖方的公司名称与公章上的名称有些许出入(主合同的公司名称、公章名称与补充协议的公章名称一致),请问这样的补充协议有效不?如果有效是以哪个名称为准呢?如果补充协议无效,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吗? 谢谢!
你好!首先感谢律师对我疑问的解答。 是这样的,我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但是中介拿定金给卖方是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协议部分条款通过电话告知我以及和我商量约定,部分如违约责任等并未告知。该补充协议我并未签字,那么,在正式和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可以重新商谈具体的条款? 非常感谢姚律师的回答。 但是有
本人的劳动合同刚到期,要求厂里签长期合同,但厂方却说是第二份是补充协议而不是第二次,不符合劳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并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赔偿.而本人签协议的时候厂方并没有说明清楚,带有欺骗性质的.请问劳动合同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生效?当时由于厂方的误倒而签了补充协议有效吗? 请问如果不合法,有明文规定吗?是
本人08年与厂方签了合同,时间为2008年1月30日至2009年1月29日,09年签了一份协议,时间延续到2010年3月29日.但当时没有跟我说清楚合同和协议的不同.请问我这份协议有效吗?协议是属于第一份,还是算第二份合同?
我们大学毕业签订就业协议时还签了个补充协议,上面有这些规定: 3,双方协定,乙方(我)在甲方(公司)的工作年限为5年,开始日期从乙方毕业后到甲方报道之日起计算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八千元整人民币。 8:入职报到后,双方签订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规定的正式劳动合同。此协议中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密协议里有一项为: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与《保密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
本人在一家公司风控部做文员的工作,公司要求我们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提到“无论以什么方式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如果被发现有违反协议者,公司将要求违约者赔偿50万元培养费。”我在3个月后提出辞职,并且我没有看见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份协议也没有提及给我任何经济补偿,这份协议合法
我是房东,我和租户在2009年6月29日签定的合同合同内容如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1,***为甲方(房东)***为乙方。2甲方将自有的门市24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做商业经营用。3,租赁期限为2010年7月到2015年12月止。4,合同期间房屋总租金为100万。5,因甲方
公司要与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暂停协议,如何写?此员工是教授,担任医院重要职位。现因业务需要,双方商定后,要签订劳动合同暂停的补充协议。不知应该如何拟定?请指教,万分感谢!
原租赁合同中甲乙双方就A物租赁期限约定至2010.12.31止,现另签署补充协议,增加B物租赁,有效期至明年3月份,其他约定均按原合同要求。想请问一下,补充协议的期限是否可以超出原合同的期限的?原合同到期后补充协议是否随之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