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结婚,婚后发现其乳房发育异常,她说不影响生育,并给我出示医院证明。但不影响生育只是一方面,看着不舒服,心里别扭。我是否可以这个理由提出离婚?毕竟她婚前没有告知,她应该也有部分责任。
订婚家里给她2万彩礼,我出资买的婚房,她出资2万装修,后来她拿出0.5万给父母还结婚时欠下的债,并付的房子维修基金等尾款1万,婚后财产我该如何主张?
可以要求用彩礼钱顶替她出资的装修费,因为装修得东西她无法带走?
她付了1万房子的尾款,是否她有权要求平均分割房产?(房子买卖合同是我的名字,正在办理房产证)
另我是否必须支付她额外的补偿费用?
请大家给以帮助,谢谢!
她是没有乳房,我想这是女性特征之一,所以想起来心里感到不舒服。也不知道她是病导致还是遗传性的,很是苦恼。
我与丈夫2008年结婚,由于他不够法定年龄,没有登记,现在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如果离婚,算共同财产吗、买房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首付是我们一起挣得,办理购房合同时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请问没有结婚证的实制婚姻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有没有法律保障的?谢谢
我们在一起快五年了,有一个快三岁的儿子,本来在一起是很幸福的可是就在今年我回家的时候我发现他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我真的很伤心,我想到了分手,因为我不能原谅他,,,,,,,他也答应了,可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他提出写张借条给我就算分了,可是我不知道这种借条有没有用?真的希望能帮帮我,
婚姻期间内,男方一直以要调动工作或者其他事情为借口,拒绝支付小孩的生活费,全是女方一人抚养小孩,家里的任何开支,男方一概不管。这种情况请问如何维权?在法律上如何判断举证?男方为了达到调动工作的目的,不惜办理假离婚,等到目的达到为了得到原来的共有财产又复婚,明摆着是在骗钱。为了小孩,女方仍然维系家庭,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我们是2007年办的结婚证,婚后有一女儿今年3岁,孩子出生后两月我们就回到了我母亲家,他去上海,2009年他也来到我妈家,在我这里生活期间他不好好干我母亲给他贷款做生意他挣钱不说陪钱还要。在这里借的有5万左右。同时今年3月份法院传票他,原来是在我们婚前安他的房子做生意抵押给了别人,6月份他哥出
我是两个城市的结婚三年多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他对我和孩子没有进半点该有的义务。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到房子的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的结婚三年多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他对我和孩子没有尽到半点婚后该有的义务。我曾无数次的找他,他避而不见,要么只是说房子是他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的,07年结的婚婚后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我曾多次找他他都避而不见。我后来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的,07年结的婚婚后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我曾多次找他他都避而不见。我后来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
我有一处房产,由于动迁,已旧换新,又换了一处房产,已经入住两年了,但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我现在要结婚,请问如果在结婚后才能办下来房产证的话,这处房产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朋友在一年前和他的前夫协商离婚后,当时财产和债务都说清楚了,可是现在以前和她前夫合伙做生意的一个起诉她,说她前夫欠他的钱,可是我朋友根本不知道,你说现在她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