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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

婚姻财产 我和妻子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结婚,婚后发现其乳房发育异常,她说不影响生育,并给我出示医院证明。但不影响生育只是一方面,看着不舒服,心里别扭。我是否可以这个理由提出离婚?毕竟她婚前没有告知,她应该也有部分责任。

订婚家里给她2万彩礼,我出资买的婚房,她出资2万装修,后来她拿出0.5万给父母还结婚时欠下的债,并付的房子维修基金等尾款1万,婚后财产我该如何主张?
可以要求用彩礼钱顶替她出资的装修费,因为装修得东西她无法带走?
她付了1万房子的尾款,是否她有权要求平均分割房产?(房子买卖合同是我的名字,正在办理房产证)
另我是否必须支付她额外的补偿费用?
请大家给以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alv12……(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10-08 08: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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