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的工作总时间,可以超过每周44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吗?
我是一保安,我们单位签定的是弹性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我们的月工资是1000元,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每9天,在上述基础上要上一次夜班巡逻,时间00:00至6:00,请问: 1:弹性时间的工作长度可以超出国家法定的每周44小时吗? 2:弹性工作时间的超出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的部分是否按加班计算? 3:我们的作息制度,周六,周日是否按200%计算工资? 4:周六,周日加班是否是在日工资200%的基础上乘150%? 请先逐条回答上述问题,在请附详细计算过程,计算我一个月应该拿多少工资? 再此先表示感谢
由于金融危机,公司打算上4天休息3天,而那4天要上10小时,也就是说多出来的2小时算做周五的上班时间,而4天刚好8小时,所以也算不上是加班,那么对于作为孕妇的我来讲,这样可以上吗?还是说也算违反劳动法的呢?
算回加班费及法定休息的钱,要算回,是否有时间限制,我工作5年时间,5年都可以要回吗?
我在单位工作5年,上班时间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时间,现在单位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算回我在单位超出了的时间的钱。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在几年之内是可以要回的,在几年之后几年不能要回的。
你好:我是民航企业的司机,企业现在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我们现在的工作是做二天休二天,第一天上班从上午8.00开始到航班结束,约1.00右左,第二天早上6.20分开始工作也要到航班结束约1.00,第三天早上6.20上班到8.00右左下班,然后休二天,每月工作时间在280-290小时右左,我们就想知道不定时工作制每月最高工作小时是多少?谢谢.
我想知道劳动法中有规定每周的法定工作时间么?比如说40个小时
然后超过40个小时之后是否属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应该付多少倍的工资?另外我如果在公司里做试用工超过了一个月,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超过的这些时间本应该获得两倍工资,如果我要起诉公司,如何去收集证据应该?
雇用退休人员工作时间受劳动法限制吗?每周工作时间为56小时需支付加班工资吗?如未签用工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赔偿工资?工伤如何处理?
假如第一周工作时间为35小时,第二周为50小时。那么第二周是不是会给6个小时的加班费呢?如果说因为第一周的工作时间少而跟第二周的叠加在一起,从而不给加班费,这样是合理的吗? 补充:如果1月份的总工时为150个小时,而10月份的为200个小时,是不是10月份的加班费可以因为1月份的工时少而抵
我们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晚上也要给学生上课,但这期间的劳动属于额外劳动,老师们分文不取,也就是说给学生白服务,但他人对我的非法侵害就发生在上晚自习时间,请问工伤认定部门,会不会因为受伤的时间不是在法定工作时间而不认定这是工伤呢?另外,如果能认定工伤的话,是不是定要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呢?但我觉得
公司有10个月一直没有给交社保,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法定假日不给休,怎么办?
我是2010年7月份大学毕业,5月20号提前入职一家公司,合同上写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法定假日正常休息,办理五险一金,但入职以来,公司每周上班6天,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而且不是正常的周六日休息。向公司要加班工资,公司说加班工资包含在基本工资里面了,不给支付。国庆长假,公司只放了4天假,也不给加班费。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