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一同事找人借款,我作为担保人,借条是这么写的“A某向B某借款XX元,12月24日前还清”,然后有借款人A某、出借人B某、担保人我三人的签字和手印。 在2013年3月8日,出借人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了“2012年10月24日A某向B某借款产生的债务与我无关,我再承担担保责任”这样的承诺,同样有当事人签字,手印及
我姑妈,50岁。她在一家民办幼儿园食堂煮饭,同时又作幼儿园老板的保姆。6月28日,她在幼儿园食堂丢垃圾时不慎被另一名工人挥动的拖把绊倒受伤。现在幼儿园不承认她是幼儿园的工人,只说她是幼儿园老板的保姆以摆脱工伤赔偿。现在我们手中没有任何书面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我们该怎样去取证呢?需要什么部门或人员才能取证
我的父母为人老实不善言谈,于2011年经邻居诱骗将家中种植蘑菇所需的大棚以年收入10万元 为期十年作为抵押担保出去,(父母携结婚证公证处已公证)后经我了解非常气愤。现面临土地征收等问题,想要单方面取消担保人资格 请问可以吗?
1、我于2012年7月和单位续签三年劳动合同(之前是毕业签了5年)。今年10月16日我向主管领导递交辞职报告,取得同意后将报告交于人力资源部。在单位工作至10月31日。目前我已辞职满2个月,原单位一直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已停缴社保。 2、除档案外我尚有一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注册在原单位。我单位属于国企改制股份制企
老公婚前买一期房,户主是男方名,每月还款700还30年,婚后老公写一字据愿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五年十年后两人离婚。请问老公写的字据有效吗???? 如果离婚时男方返悔这一字据,怎么办?
64年,女,一直在北京朝阳第四清洁场工作,2001年参加清洁工工作至今,要退休了,04年之前没有合同都是口头协议工资发现金,04年后开始有合同。 交养老保险2006.11--2008.5 未交期2008.6--2010.12其中2010交了一月份的 交养老保险2011--至今(开始有医疗) 春夏秋冬,天天都是黑灯瞎火,不管刮风下雨下雪都早早开始